“近期我委在开展监督检查中发现你单位存在直接使用工作经费开展职工节日慰问、违规计提奖金及公务用车管理不规范等问题……”不久前,临沧市纪委监委向市水务局发出了一份纪律检查建议书。
“该建议一针见血地指出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我们一定吸取教训,全面抓好整改。”临沧市水务局及时自查自纠,建立完善了工会经费管理制度等相关管理制度,强化财物管理、制度制约,规范公务用车定点维修管理机制,进一步防范化解制度机制不健全的廉政风险,并及时清退违纪资金。
纪检监察建议是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职责、放大监督效能的重要手段,是做深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的重要抓手,也是深化标本兼治,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方法。今年以来,临沧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针对日常监督检查、案件审查调查、信访举报、专项监督检查、巡察反馈等过程中发现的问题、隐患,深挖症结、查找漏洞,及时进行综合分析研判,提出有针对性的整改建议,通过制发纪检监察建议,督促相关单位举一反三、建章立制、堵塞漏洞,确保纪检监察建议落地落实。
纪检监察建议是压紧压实“两个责任”,推动问题整改的有力武器。为此,市纪委监委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建议书以案促改作用,结合日常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中发现的监督对象所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履行职责方面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以纪检监察建议书的形式罗列“问题清单”,督促有关单位落实主体责任,查缺补漏,推进标本兼治,提升监督质效。同时,将纪检监察建议整改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年度考核内容。
为避免纪检监察建议书“一发了之”和“整改虚化”。该市建立健全整改反馈机制,依托室组联动工作协作机制,让整改单位在规定时限将整改情况报送对应委室,同时报送驻在部门联系的纪检监察组,从而达到监督闭环管理,定期对单位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压紧压实整改单位主体责任,对责任落实“挂空挡”、整改敷衍走过场,一律追责问责,全面落实纪检监察建议。
2021年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力、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生态环保、扫黑除恶、民生等重要领域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87份,推动建章立制27个。(郭瑾 金晓筱 王凯 || 责任编辑 吴刘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