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伙子,你再帮我查查,我们明明交了200元的保险,怎么会只有100元呢?是不是搞错了?”今年5月,梁河县大厂乡赵老地村护林员老杨一脸焦急地向保险公司的业务员询问道。
“大哥,你看这里有你缴纳保险费的底单,有收据,真的只交了100元。我们只能按你交的保费级别给你报销相关费用。”保险公司业务员将保险单、收据一一摆在桌面上,耐心地解释道。
看着桌上的保单和收据,刚刚出院的老杨傻了眼。去年4月自己明明将200元的意外保险费交给了大厂乡林业站的工作人员穆某,怎么到保险公司就变成了100元呢?
保费少交了100元,保险标准就降低了,这次巡山中发生的意外事故医疗费就得自己多掏钱,家里经济本就不宽裕,老杨越想心里越觉得憋屈,“不行,得去找穆某问个明白,自己的保险费去哪里了”。
第二天一大早,老杨就来到了大厂乡政府,几番质问之下,心虚的穆某承认在保险公司办理业务时由于一时疏忽,错交了意外保险费,并表示将退还少交的100元,老杨要求穆某赔偿其相应损失。
“保险费都能交错?我看没那么简单!”就在双方进一步进行协商的过程中,该乡纪委了解到相关情况,乡纪委书记认为事有蹊跷。
于是,该乡纪委按照程序立即对该问题线索进行初步核实。初核后,又开展立案审查。
经审查,事情的真相浮出了水面。
原来,去年3月还是该乡林业站工作人员的穆某负责向45名护林员收取每人200元的意外保险费,共计9000元。随后,他将9000元保险费交给妻子杨某保管并代办保险业务。可穆某和妻子却在这笔保险费上打起了“小算盘”,他和妻子商议后决定降低购买标准,以每人100元的标准为45名护林员购买意外保险,共计4500元,剩余4500元被穆某用于个人家庭日常开支。
“若不是这次老杨因巡山发生意外需要报销医疗费用,那这45名护林员的保险费用被克扣的事可能就瞒天过海,无人知晓了。”该乡纪委书记表示。
穆某克扣群众财物,违反群众纪律,最终,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向45名护林员退还4500元的意外保险费。
“作为一名党员和公职人员,我没有履行好自己的职责,还克扣群众资金,我非常后悔,对不起大家!”被查处后,穆某对自己的行为悔恨不已。
“虽然侵占的资金退回到了群众手中,但是党和政府为民服务的良好形象却因此‘大打折扣’。” 梁河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中汲取教训,时刻保持对权力的敬畏,做到严于律己、严以用权、严以修身,时刻牢记党的宗旨,用心用情用力为群众解决烦心事、困难事,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李硕 || 责任编辑 李羽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