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准确理解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新“四风”有些什么表现?基层检察院检察长在工作中如何把握好“四风”问题的界限?在7月26日驻省检察院纪检监察组组织的全省基层院新任检察长规范化管理培训班上,省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相关负责人给出了答案。
今年是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十周年,在这个特殊的时间节点,本次培训以《学习领悟建党百年作风建设经验 以好作风好形象创造新业绩》为题,从“中国共产党百年作风建设的经验启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作风建设重要论述,准确理解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正确认识当前作风建设的形势,新时代纠‘四风’树新风的云南实践,工作中重点把握好几个‘四风’问题界限”六个方面,围绕“怎么看、怎么办、怎么做”,为全省17个分州市检察院的分管院领导、新任基层院检察长和省检察院机关部门正副职领导上了一堂极具指导性和实操性的作风建设专题课。
“作为部门主要负责人,怎样才能更好地履行‘一岗双责’,我在今天的课上有了方法和思路。”省检察院内设机构负责人表示。
“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对我们基层检察院检察长履职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为我们在新时代抓好干部队伍建设厘清和明确了思路。我们只有以身作则、以上率下,才能带领全院干警以过硬作风创造出新的业绩。”基层检察院检察长们纷纷表示。
检察机关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其作风建设是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驻省检察院纪检监察组相关负责人要求,全体检察人员要坚定理想信念,以坚强党性锻造优良作风;要严守纪律规矩,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要转作风纠“四风”,为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障、纪律保障、作风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