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关于为受到失实检举控告纪检监察干部予以澄清正名的实施意见》精神,结合《云南省纪检监察机关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及失实检举控告澄清工作办法(试行)》,在办理反映纪检监察干部的失实检举控告问题中,坚持严管与厚爱结合,及时为受到不实举报的纪检监察干部开展澄清正名,着力用组织的关心关爱持续为纪检监察干部干事创业的热情保温、增温,进一步激发全省纪检监察干部敢于履职担责的内生动力。
精准分析研判
为敢于担当者撑腰鼓劲
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处置反映纪检监察干部的检举控告和问题线索过程中加强综合分析研判,仔细甄别反映问题的真伪,综合运用纪法情理,着力提升澄清正名工作的精准性、规范性。
“今天大理州纪委监委专门召开澄清正名会议为我正名、还我清白,这既是组织对我的信任,也是州纪委监委对基层纪检监察干部的关心和爱护,让我倍受感动。”大理州基层纪检监察干部杨某某在澄清会议上激动地说。
大理州纪委监委收到一件反映杨某某违反政治纪律、廉洁纪律的问题线索后,以“纪检监察干部要自觉接受最严格的约束和监督”为出发点,及时对该问题线索进行分析研判,并按程序对问题进行了认真调查核实。经核实,举报反映杨某某的问题全部失实,反映的问题纯属子虚乌有。为让受到不实举报的干部放下包袱、打消思想顾虑,凝神聚力忠诚履职,大理州纪委监委干部监督室制定澄清工作方案,发出书面澄清函,召开澄清正名会议,对该失实检举控告予以澄清,努力营造纪检监察系统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
强化正面引导
向诬告陷害者亮剑出招
纪检监察机关以召开失实检举控告通报会的方式将澄清正名工作融入其中,既为被举报人澄清正名,也达到教育、警示周围人的目的,切实做到监督约束有硬度、组织关怀有温度,增强广大纪检监察干部的归属感、荣誉感、使命感。
普洱市思茅区纪委监委收到反映该区六顺镇纪委书记刀某在查办一名村干部相关问题时存在包庇、保护等失职行为的问题后,经分析研判立即成立以干部监督室为主的核查组迅速展开核查。经多次深入六顺镇向13名干部群众详细了解情况,并3次找到举报人反复核实,发现反映问题不属实。同时,经核查了解,实名举报人虽不存在诬告陷害的问题,但存在将道听途说的问题作为举报内容。
查清事实后,思茅区纪委监委及时到刀某工作单位召开澄清正名会议,并再次找到举报人,对其开展批评教育,耐心解释信访举报程序及相关规定,说清诬告陷害他人的后果,道明要依法依规信访举报。接受批评教育后,举报人主动向刀某本人当面致歉,并表示今后一定依法依规行使信访举报权利,实事求是反映问题。
注重宣传教育
让履职尽责者砥砺奋进
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通过日常监督执纪执法的典型事例来加强宣传引导,凝聚奋进力量,鼓励纪检监察干部大胆履职、担当作为。
宁蒗县纪委监委收到反映驻县交通运输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吴某某不依法履行职责、失职渎职的信访举报后,及时对这些问题线索进行调查核实。经查,该信访举报件所反映的问题不属实。
为帮助吴某某消除负面影响,县纪委监委干部监督室牵头组成澄清反馈组,由分管领导带队到该县交通运输局对不实举报进行了澄清和宣传报道,为干事创业的干部撑腰鼓劲。
“不实举报得不到及时澄清,就会生出诸多猜忌、谣言,让干部身心受煎熬,引发部分干部在工作中出现不担当、不作为的‘老好人’心态。适时为受到失实举报困扰的干部澄清正名,能让干部感受到组织的关心和信任,大胆履职尽责。”一名参加澄清正名会的干部说道。
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继续加强省、州(市)、县(区)干部监督工作联动,切实增强开展澄清正名工作的精准性规范性系统性,主动谋划、扎实推进,亮明态度、体现温度,继续坚持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旗帜鲜明为受到失实检举控告的纪检监察干部澄清正名,严厉惩治诬告陷害行为,不断激励和保障广大纪检监察干部敢担当、真作为,助推全省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