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针对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省志办)在一个时期私设“小金库”并虚假整改等问题,省纪委监委第五监督检查室向省政府办公厅党组发出纪律检查建议书。
此前,第五监督检查室和驻省政府办公厅纪检监察组在审查调查省志办有关人员违纪违法问题过程中,发现省志办在2002年至2014年期间长期违规私设“小金库”,且在纪检监察机关先后2次明令要求整改的情况下,仍虚假整改。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等相关规定,省纪委监委第五监督检查室向其主管部门省政府办公厅党组发出纪律检查建议书。
为压实党委(党组)整改主体责任和“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切实让纪律检查建议书“带电”“生威”“见效”,第五监督检查室会同驻省政府办公厅纪检监察组以“面对面、手递手”的形式组织送达。送达过程明确要求省政府办公厅党组主要负责人,驻厅纪检监察组主要负责人,省志办班子成员和省政府办公厅综合处、人事处、机关党委、机关纪委等负责人参加。
第五监督检查室现场宣读纪律检查建议书,严肃指出省志办存在问题及省政府办公厅党组曾经一段时期对“小、远、边、散”单位教育管理监督不到位等问题。
省志办相关负责人代表省志办领导班子作表态发言,他表示坚决服从省纪委监委对省志办历史遗留问题做出的处理决定,将全面严格对照纪律检查建议书提出的要求和厅党组的安排部署抓好整改。
“纪律检查建议书指出的问题实事求是、全面客观,提出的建议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我们诚恳接受、照单全收。”省政府办公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并在现场对整改工作作了安排部署。
与会人员纷纷表示,以这样的形式向监督联系单位送达纪律检查建议书,是一次最现实、最直接、最生动的警示教育,将深刻反思,举一反三,切实整改。(责任编辑 陈雪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