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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写 | 黑影现形记

发布时间:2022-07-25 07:43:52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有问题要通过正常的渠道向组织正确反映,不能通过一些极端、非法的手段去做这些,实在是后悔,一个深刻的教训,违法的成本太大了……”日前,在云南省禄丰市播放的整治诬告陷害专题警示教育片《黑影现形记》中,该市一名鱼塘养殖承包人沙某后悔地说道。沙某那些所谓举报党员领导干部贪腐的“黑料”是从何而来?

“收受工程建设老板贿赂,用公款请客送礼……”2021年11月,一沓写有“贪官”和“举报无门”字样的举报材料出现在了某单位办公区的操场上,将该市一名乡镇党委书记张某推到了风口浪尖。面对突如其来的舆情,张某当即选择报警。

经过当地公安机关调查,锁定了嫌疑人沙某。面对调查证据,沙某对违法行为供认不讳,交待其在操场抛撒举报材料的行为是有人教唆指使,而举报内容也是别人提供给他的。

与此同时,禄丰市纪委监委迅速联动组织部门,成立调查组,对举报材料内容全面进行了调查核实,查明该举报事项不属实。而随着调查的深入,躲藏在“幕后”的“黑影”也浮出水面。

原来,始作俑者是该乡镇林草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刘某。身为基层党员干部,刘某没有把心思放在本职工作上,私下以亲属名义承包经营鱼塘,并因此与从事同样经营业务的沙某熟识。

但近年来,由于经营地点偏僻,两人的经营业务均出现了困难。面对困难,刘某认为是乡镇党委书记张某跟自己过不去,没有将自己承包鱼塘所在地列入当地乡村建设重点开发区域,因此怀恨在心,起了“报复”念头。

刘某深恐自己身份曝光,于是将收集整理的所谓张某“贪腐材料”交给了沙某,并教唆沙某只有告倒了张某,他们两人的项目才有希望,而自己不能直接出面,沙某只是个体经营者,不是公职人员,即使被发现也没什么影响,不会受到处理。法律意识淡薄的沙某不辨是非,以“哥们义气”为重,成为了刘某的“马前卒”。在刘某的授意下,沙某将举报材料在天未亮之前悄悄抛撒在某单位办公区操场,以图损害张某的声誉。

然而,有些“忙”是不能乱帮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沙某因捏造事实、侮辱诽谤他人,被公安机关处予行政拘留五日,罚款五百元处罚。

而因个人私欲,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的刘某,可谓是“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禄丰市纪委监委在调查刘某诬告陷害问题线索时,还发现其在担任乡镇林业站站长期间,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报销相关费用;违反廉洁纪律,以亲友名义承建所在林业部门负责的工程项目并获利等问题。2022年6月,刘某被开除党籍,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感谢组织为我澄清事实,让我消除顾虑、轻装上阵。我会更加坚定干事创业的信心和决心,绝不辜负组织的培养和信任。”在问题调查核实清楚后,禄丰市纪委监委及时组织了澄清正名,该名被诬告陷害的干部激动地说。

同时,禄丰市纪委监委以该案的查办为契机,坚持引导与警示两促进。一手抓正面宣传引导,组织开展澄清正名激励担当作为专项行动,常态化推进澄清正名工作;一手抓反面典型警示教育,以此案例为素材拍摄警示教育片《黑影现形记》,并在全市党员干部及公职人员中开展诬告陷害专项整治警示教育大会,加大对查处案例曝光力度,释放“让诬告者付出代价”的明确信号,向社会传导正确的舆论导向。(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纪委监委 邓永平 胡晓霞 || 责任编辑 赵宇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