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某作为国有企业管理人员,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领取会议津贴,未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决定给予陶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日前,云南省昆明市东川区纪委监委通报了一起国有企业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昆明市纪委监委立足职责定位,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在去年广泛开展“清廉企业”建设的基础上,突出系统施治、重点整治、源头治理,自今年2月起,在全市国企开展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深挖彻查靠企吃企、关联交易、内幕交易、利益输送等问题。
昆明市纪委监委牵头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整合监督检查室、审查调查室、派驻纪检监察组、国企纪检监察机构的监督力量,“室组企”同向发力,紧紧围绕“惩治国企领域腐败、深入纠治‘四风’、监督推动国有企业改革三年行动方案落实落细、加强国企纪检监察机构建设、一体推进‘三不腐’”五项重点整治任务,建立了定期报送、会商分析、重点督办、以案促改等工作机制,结合市属、区属企业不同特点,有针对性地制定工作方案,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截至目前,全市国企领域共立案查处62人。
“我们聚焦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丰富的重点环节,紧盯重点领域、重点人员,严肃查处靠企吃企、关联交易、利益输送等突出问题。”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在线索排查梳理阶段,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和国有企业纪委针对2017年以来涉及国有企业及相关人员的信访举报、问题线索和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的问题开展排查。目前已对近年来审计发现的问题中涉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反“三重一大”议事规则、巨额资金挂账原因不明等105个问题进行重点督办或提级办理。
针对调研和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部分国有企业推进专项整治工作重点不突出、问题梳理排查不深入等问题,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及时督促市国资委党委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再部署、再细化,严明纪律,强化措施。督促25家市管国有企业围绕五项重点整治任务,紧扣企业中心工作,结合经营管理模式和业务板块特点,提出有针对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的190条工作措施,并逐项明确责任人和完成时效,为后续推动整改、完善制度打下基础。
“我们将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持续强化重点案件查办力度,在同类企业中开展内控制度的交叉检查评价,推动抓好问题整改,督促相关部门边核查、边处置、边整改、边建章立制,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昆明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记者 杨庆国 通讯员 付润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