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道被人举报、纪委监委正在核查的时候,我感到非常疑惑和委屈。今天收到这份澄清正名函,我心里的石头总算落了地,也真真切切感受到了组织的温暖和关怀。”当澄清正名函交到张辉手上时,他感慨不已。
事情还得从一封网络举报信说起。今年3月18日,昆明市官渡区纪委监委信访室收到关于官渡区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副庭长张辉有关问题的网络举报。
不能放过任何一个有问题的干部,也绝不让任何一个好干部蒙冤,必须让事实“站出来说话”。官渡区纪委监委第一时间将该信访举报转驻区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进行深入排查。经当面询问、谈话核实、回听举报人提供的电话录音、调取与举报内容关联的案件资料、查阅有关规定等一系列排查工作,事情的来龙去脉也逐渐清晰起来……
原来,3月17日上午,举报人因租赁合同纠纷到官渡区人民法院进行案件诉前调解并与另一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但因对费用和调解组织不满,交完调解费做笔录时举报人反复对调解员抱怨,当场要求退还调解费且情绪非常激动。当天下午,举报人拨打公示栏上的监督电话找到立案庭副庭长张辉,要求退还其调解费并处理调解员。
张辉听出举报人情绪激动,一边安抚其情绪,一边耐心细致地进行释法说理,努力帮助和引导举报人依法理性解决问题,同时告知会按程序办理退费后退回立案庭处理,调解员态度问题会转调解组织进行核查处理。然而,正在气头上的举报人并不认可张辉的说法,依然进行了举报。
承办部门向实名举报人反馈核查结果时,再次对其进行法律政策的解释答复,同时也告知要正确行使举报权利,不能“情绪举报”。面对核查结果,举报人表示当时因债务纠纷问题导致自身情绪激动,对相关司法程序不熟悉,没想到自己气头上的“话”会给工作人员带来不好的影响。
“这次失实检举控告对张法官造成了负面影响,我们有必要就此事进行澄清,给干部卸下思想包袱。”4月17日,驻区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调查反馈结束后,立即启动澄清正名程序,同时将澄清正名情况分别在区人民法院党组工作例会和立案庭范围内进行了通报。
“给干事创业者撑腰鼓劲解心结是纪检监察机关义不容辞的责任。”官渡区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该区纪委监委将持续深化澄清正名工作,对通过捏造或歪曲事实来诬告陷害他人的行为,将依规依纪依法严肃查处或移交相关部门处理,让广大党员干部轻装上阵、安心创业、踏实干事。(欧阳宏 余梦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