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名阳光监督员,要多行义务之举、多出监督之力、多建肺腑之言、多献务实之策,用阳光心态做好阳光监督。”“阳光监督就是一份爱的担当!我们要充分发挥‘阳光’之力,做到能监督、会监督、善监督、敢监督,不越界、不越权……”
日前,保山市建立纪检监察阳光监督员制度,聘任了108名市级阳光监督员和97名县级阳光监督员,用具体行动来回答“谁来监督纪委监委”这个时代之问。
“权力是最大的腐蚀剂,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信任不能代替监督。”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建立纪检监察阳光监督员制度,目的在于在现有监督体系的基础之上,再加装一套监督“探头”,让阳光监督与专责监督、内部监督、社会监督共同发力、同向发力,发挥综合监督效应。
特殊的身份,就要有特殊的作用。阳光监督员将紧盯纪检监察机关权力运行的重点岗位、关键环节和重要人员,监督纪检监察干部正确履职、秉公用权;针对身边干部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意见和建议;深入了解党员干部、群众对纪检监察工作的评价和建议,在纪检监察机关和干部群众之间架起沟通的桥梁……
该市始终将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政治生态作为“易碎品”来精心呵护,一手抓惩治腐败,一手抓关爱干部,为担当者担当,为干事者撑腰。同时,以“零容忍”的态度严肃整饬队伍作风,以刮骨疗毒的勇气持续纠治“十三小”“五官不正”等政治亚文化。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市立案查处纪检监察干部33人、问责22人。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阳光监督员指出的问题将认真严肃对待;对阳光监督员提出的意见建议将认真加以研究,充分吸收和运用到工作之中。对阻挠阳光监督员履行职责、拒不接受监督或打击报复阳光监督员的纪检监察干部,将进行最严肃的处理。”该市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张建荣 蒋昕延 || 责任编辑 陈雪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