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8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以下简称《规则》),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把深入学习贯彻落实《规则》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充分运用“线上+线下”研讨的方式,扎实开展系列学习活动,推动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形成学深悟透笃行的浓厚氛围。
驻省住建厅纪检监察组
“派驻机构主要负责人按照规定担任驻在单位的党组(党委)成员,履行监督专责,不分管驻在单位工作。《规则》第七条强调派驻机构主要负责人履行监督专责,更有利于派驻机构贴近监督。”驻省住建厅纪检监察组主要负责人表示。
《规则》印发后,驻省住建厅纪检监察组组长第一时间主持召开组务会暨学习贯彻《规则》专题会议。
通过学习,全组干部纷纷表示,要立足派驻监督职责定位,对标对表省纪委监委各项工作安排,再学习、再安排、再部署,采取“小切口”推动“大治理”形式,紧密结合省住建厅、省人防办的职能职责,突出重点、紧盯实效,聚焦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开展监督,以实际行动践行作风革命效能革命,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大力营造转作风、比速度、提质量、争落实的良好生态环境。
驻省交通运输厅纪检监察组
7月4日,驻省交通运输厅纪检监察组专题组织学习讨论《规则》,要求把学习好《规则》作为当前和今后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运用好“五个课堂”,组织全体干部进行深入学习研讨,着力掌握《规则》精神要义,全体干部要做到学在日常、用在经常,切实履行好《规则》赋予纪检监察干部的职责义务。
“《规则》的发布是一场‘及时雨’,切实解决了工作中的痛点和堵点,为更好地履行新时代派驻监督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学深学实《规则》十分有必要。”组内干部纷纷表示。
该纪检监察组创新学习方式,充分运用网络平台、信息简报、晨读课堂、学习论坛等形式,学深学细《规则》,带动组内全员深刻领会、深入讨论,把自己摆进去,带着问题学,结合工作实际学,积极营造浓厚学习氛围,切实增强贯彻落实《规则》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同时,根据《规则》要求及时理顺正在开展的工作,对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进行全流程规范,严格执行会商沟通制度、通报情况制度、报批报备制度等,梳理更新线索处置、党纪政务处分、问责等执纪执法流程,精准履职。
昭通市
《规则》发布以来,昭通市纪委监委第一时间通过机关网站转发《规则》详细内容和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关于解读《规则》的系列文章,及时组织机关纪检监察干部通过中央、省、市纪检监察网站和微信公众平台等媒介进行线上学习,引导大家深刻领会《规则》,学深悟透其丰富内涵,指导工作实践。
同时,市纪委监委机关各派驻(出)机构纷纷总结整理工作中遇到的难点问题,紧密结合《规则》的精神实质和相关内容,有针对性地开展线下专题研讨交流,进一步细化监督方式,打通派驻监督工作的堵点。
“今后要花大工夫全面分析研究几家单位的特点,发挥好统一监督,各有侧重的优势。”昭阳区纪委监委各纪检监察室纷纷组织联系的派驻纪检监察组召开集中交流会,在个人自学的基础上,结合工作实际畅所欲言,分析条款、对照条款探讨工作改进机制,为下一步工作开展夯实基础。
该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加大派驻监督工作相关制度机制的建设力度,强化实践练兵,切实把《规则》的精神内涵转化成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
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
“州委常委会和常委班子成员要认真学习《规则》精神,加强对纪检监察机关和派驻机构工作的领导,不断完善派驻监督机制,按要求定期听取派驻监督工作汇报,推动派驻机构履职尽责。”7月5日,十届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委常委会召开第45次会议,传达学习《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要求州委常委会和常委班子成员坚决扛牢责任,全面加强监督,带头做到一心为公、一身正气、一尘不染。
《规则》印发以来,文山州及时通过常委会、理论中心组学习等形式,利用网站、报纸、电视、微信公众号等平台,深学细悟《规则》相关工作要求,突出强化派驻监督职责,抓住工作重点,创新履职方式,充分运用“四种形态”,增强派驻监督全覆盖的有效性。
“《规则》对派驻机构的组织设置、领导体制、工作职责、履职程序、管理监督作出全面规范,有利于推进派驻机构工作规范化、法治化。作为纪检监察干部,我们要熟读《规则》,严格工作程序和纪律,不断提升派驻监督工作质效。”文山市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对全体纪检监察干部提出要求。
该州纪委监委驻州委统战部纪检监察组组长学习《规则》后感慨地说:“《规则》为派驻监督工作列出责任单、画出路线图,对于派驻机构破解小而散、散而弱的问题,攥指成拳精准发力具有里程碑意义。我们一定要全面学习贯彻《规则》,特别是要根据行业性质、岗位特点规划专项监督,分类施策,‘精准滴灌’,不断增强派驻工作‘辨识度’,努力提高派驻监督‘贡献率’,切实把制度优势持续转化为治理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