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巡察工作主体责任不到位、执行‘三个汇报’机制不严格、巡察工作基础建设有短板、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不充分……”日前,楚雄州委召开巡察指导督导情况集中反馈会,州委书记直指问题所在,现场向各县市委书记反馈巡察工作中发现的短板弱项,并及时开展集体约谈。
今年以来,为抓实巡察基础建设年工作,持续深化上下联动,强化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楚雄州委扛牢落细巡察工作主体责任,对标学习中央巡视和省委巡察指导督导的经验做法,统筹常规巡察与巡察指导督导同步开展,派出5个巡察指导督导组。通过专题培训辅导、现场跟进指导、调研座谈、经验做法传导、制度执行落实情况检查等,指导县市健全制度机制27项,推动立行立改问题150个,提出改进意见建议169条,协调解决困难问题37个,进一步夯实了全州巡察工作高质量规范化发展的基础,在全省率先实现对10县市巡察工作指导督导全覆盖。
开展巡察指导督导既是中央和省委对州、县市巡察工作的部署要求,也是健全落实上下联动机制,加强规范化建设,夯实巡察工作基础,促进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该州各县市党委结合推进巡察工作基础建设年各项任务和巡察指导督导反馈意见,认真检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制定整改方案,研究细化整改措施,逐条逐项抓好整改落实,进一步创新巡察组织形式、改进方式方法、提升监督质效,推动巡察工作更加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
巡察发现问题是根本,整改落实才是关键。州委巡察指导督导组“一针见血”地指出各县市巡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后,各县市高度重视、积极整改。
州委巡察办全面贯彻“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的工作方针,把巡察工作作为“书记工程”牢牢抓在手上,抓住党委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种好第一责任人这块“责任田”,把牢巡察政治方向,认真研究谋划巡察工作,提升巡察工作质效。同时,运用系统思维把巡察与纪检监察、组织、审计、宣传、信访、政法等监督力量整合起来,抓好各类监督的贯通融合。
“我们要从严督促县市党委落实好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责任,加强对巡察工作的组织领导,抓好巡察干部队伍建设,做实做细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后半篇文章’,推动全州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楚雄州委巡察办主要负责人表示,该州将继续深化对县市委巡察指导督导工作,探索实践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推动巡察工作向纵深发展。(夏思坤 梁家礼 || 责任编辑 王文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