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们社区所辖的10个居民小组已经全部完成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筛检。经过筛检发现,在外工作的居民有116人,其中32人未签订承诺书。经社区进一步核实,这32人均属于不符合分配的人员,已取消分配资格……”近日,玉溪市红塔区纪委监委“三资”提级监督联点包保小组到大营街街道杯湖社区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
在开展村(社区)集体“三资”提级监督工作中,该区纪委监委发现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认定和“减员难”是群众普遍关注、社区管理棘手的问题。为破解这一难题,红塔区纪委监委以村(社区)集体“三资”提级监督试点为契机,在大营街街道试点“承诺制”,聚力推进村级“小微权力”规范化运行。
“依据居规民约,有些居民已经不具备参与分配的条件了,工作中要将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减除’,存在不少阻力。”大营街街道纪工委书记介绍道,“村级难以鉴定集体经济组织资格成员的身份,部分成员开具虚假工作证明、同村居民不愿举报等问题也给鉴别核查工作带来一定难度。”
联点包保小组干部坚持问题导向,践行一线工作法,深入大营街街道各社区、村组调研走访,参加村(社区)“两委”工作联席会,指导形成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承诺制。根据承诺内容,承诺人一旦受聘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群团组织及民主团体的正式工作人员,即注销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同时明确如发生虚假承诺,其需承担相应后果。
“承诺制的推行能在一定程度上避免集体‘三资’分配的不公平、不合理问题,有利于促进诚信社区建设。”区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发现承诺不实或涉嫌欺诈的,该区纪委监委将严肃处理。(宋婕 郭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