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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错党员“归队”记

发布时间:2022-07-01 17:22:22   来源:临沧市纪委监委

“感谢党,感谢组织,能让我重归党的队伍。我一定珍惜机会,更好地服务群众……”近期,在收到恢复党员权利书面决定时,田某某激动地说道。

此前,田某某在任沧源县岩帅镇团结卫生院院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在未办理土地使用审批手续的情况下,擅自与他人利用单位集体土地建盖商铺进行营利活动,并将支付商铺工程款后剩余的出租费占为己有,因此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小陈,田某某留党察看一年处分期就要满了,上级党委已下发《关于办理恢复党员权利告知书》,请在3日内拟定《拟恢复党员权利告知书》,书面告知被处分党员提出恢复党员权利的申请。”在田某某处分期即将到期之时,岩帅镇团结卫生院党支部书记及时安排为其恢复党员权利。

在接到党支部告知书后,田某某拿出写好的恢复党员权利申请书,反复修改:“这一年里,我认真检视了自己的不足,我没有守住廉洁底线,造成了非常不好的影响,今后我会提高党性修养,努力践行共产党员职责……”

收到田某某书面申请后,岩帅镇团结卫生院党支部会同镇纪委及时考察确认了被处分党员田某某对错误的认识、态度及受处分期间的表现情况。

“田医生负责为东勐村109户建档立卡户提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一组两个老人年纪大了,田医生经常上门帮忙测量血压……”

“田医生积极参与‘抗疫’工作,走村串户,为我们宣传防疫知识,上门为孤寡老人接种疫苗……”

镇纪委工作人员在与田某某同事、挂钩户、服务对象交谈中了解到,田某某在受处分期间的日常表现良好。结合田某某近一年表现情况,其所在党支部将拟恢复党员权利的情况在党支部进行公示。

“根据我们考察和回访掌握的情况,大家都觉得田某某在受处分期间表现良好,能够放下思想包袱,保持一颗平常心开展工作。另外,在察看期间田某某没有出现任何违纪问题或受到有关其涉嫌违纪违法的信访举报,建议公示期满后召开支部大会,先由党支部作出恢复其党员权利的决定。”镇纪委书记建议。

公示期满3日后,党支部大会如期召开。在支部大会上,田某某如实汇报了个人在留党察看期间的思想认识、工作表现、今后打算等方面的情况。每位党员也对其是否符合按期恢复党员权利的条件发表意见,并进行表决。

“受处分后,我和镇纪委书记多次到田某某家进行回访,定期和他谈了几次话。虽然挨了处分,但是他不忘医生的职责,经常为挂钩户送诊上门,积极参加支部组织的各项活动,我同意按期恢复他的党员权利……”会上,岩帅镇团结卫生院党支部书记及其他六名党员纷纷表示同意按期恢复田某某党员权利。

最后,经上一级党委依程序审批,犯错党员田某某重归党员队伍。(田思  李玲 || 责任编辑  吴刘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