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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纪委监委第一监督检查室到怒江州开展以“小”见严纠“四风”实地检查

发布时间:2022-06-06 21:09:25   来源:云南省纪委监委

为持续纠“四风”树新风,把“三不”一体推进重要战略贯穿作风建设始终,突出抓细抓小抓经常抓长效,根据《实施“清廉云南”建设行动工作方案》《以“小”见严纠“四风”实地抽查方案》要求,5月29日至6月2日,在省纪委监委的统一部署下,由省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牵头,以省纪委监委第一监督检查室为主组成的第一监督检查组到怒江州开展以“小”见严纠“四风”实地检查,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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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监督检查组提前谋划,精心部署,突出检查重点,细化责任分工,详细列出行程表,充分发扬“今天再晚也是早,明天再早也是晚”的精神,聚焦“违规配备使用公车”“公款购买烟酒和名贵茶叶”“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违规吃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七个方面问题靶向发力,协调怒江州纪委监委、州审计局、州财政局,采取不事先打招呼的方式,分别对怒江州农业农村局、州乡村振兴局、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泸水市委、泸水市上江镇党委等五家单位开展了实地检查,精准发现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对于可立行立改的问题,第一监督检查组要求立即整改、举一反三;不能立即整改的,监督检查组明确提出整改期限和要求,持续跟踪整改工作进展。同时,对部分可疑发票进行了现场核查,发挥监督检查的震慑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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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有所呼、必有所应,民有所盼、必有所为。监督检查既像“探测仪”,可以尽早发现问题的苗头,及时预防“由风及腐”,也是一把利剑,可以对发现的“四风”问题采取断然措施,挽回损失并产生警示和震慑作用。第一监督检查组坚决落实省纪委监委要求,针对怒江州在“四风”方面存在的问题,特别是七个重点及上级政策落实、资金使用情况,盯住具体人具体事,精准发力、靶向纠治,加强监督检查,前移监督关口,及时发现和纠正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抓早抓小,早防早治,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不断加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堤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