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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惩治极少数”→“管住大多数”!云南政治生态出清向好

发布时间:2022-06-06 13:55:06   来源:云南发布 云南省网上新闻发布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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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6日上午,“云南这十年”系列新闻发布会·省纪委省监委专场新闻发布会在海埂会堂召开,介绍相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赵嘉  摄

党的十八大以来,特别是近年来,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省委牢记习近平总书记殷殷嘱托,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论述及对云南党的建设重要指示精神为遵循,扛稳抓牢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坚决肃清白恩培、秦光荣、仇和等余毒流毒影响,推动云南全面从严治党踏上新征程,政治生态由“乱”而“治”、由“浊”转“清”、发生深层次重大变革。

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忠诚履职、担当尽责,聚焦云南政治生态污染源、污染底泥、污染因子,抓源治本、靶向施治,对云南政治生态深度“改土治水”,集中打好正风肃纪攻坚战持久战,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聚焦聚力、力度空前、成果过硬,开创了云南纪检监察工作新局面,形成了反腐与发展两手抓、两促进的“云南现象”。

新时代云南全面从严治党为云南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顺利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提供了强大政治引领和坚强政治保障。

党的十八大以来

云南党风廉政建设

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如何?

一起来看

 

不断增强政治监督的精准性有效性

坚决让“两个维护”在云南一贯到底

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围绕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保障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好局起好步等加强监督检查,推动各级党组织尽锐出战、善作善成。

坚持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作为“第一政治要件”来落实,先从政治纪律查起,专项整治宣威市海岱镇饮水工程造假、滇池沿岸违规违建等问题。围绕中央常规巡视、巡视“回头看”、脱贫攻坚专项巡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等反馈意见落实情况精准监督,交出了质量高、成色足的整改答卷。

聚焦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等重大战略,严查种茶毁林、统计造假、违法占用耕地以及翁丁老寨火灾事故失职失责等问题,及时校准偏差。

面对新冠疫情防控大战大考,既追责问责严重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严肃处理大理防疫口罩事件、瑞丽疫情事件;又防止人为拔高和过于严苛,对一般性问题以警示教育和督促整改为主;更寓服务于监督之中,逆行出征开展多轮边境县(市、区)疫情防控一线监督,督促落实“动态清零”总方针,推动党员干部在抗疫一线践行初心使命。

以高压惩腐破局政治生态修复净化

一步一步推动云南政治生态出清向好

主动配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严肃查处白恩培、秦光荣、仇和、沈培平、曹建方等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妥善处置移送的相关问题线索,督促各级党组织肃清余毒流毒影响。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打虎”“拍蝇”“猎狐”多管齐下,全面从严、一严到底。

聚焦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的领导干部,把党的十九大后仍然不知敬畏、胆大妄为者作为重中之重。聚焦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深挖细查坚决查处对党不忠诚、阳奉阴违的“两面人”,党的十八大以来,全省查处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案件2035件,给予党纪政务(政纪)处分2204人。

针对资源富集、资金密集、权力集中等重点领域以及“塌方式”腐败严重的重点地区,一个领域一个领域地清理,铲除各种风险背后的腐败问题。积极配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坚决清除政法系统“害群之马”。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破除权钱交易关系网。

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83245件,给予党纪政务(政纪)处分82534人,采取“两规”“两指”或留置措施3762人;省纪委省监委对609名省管干部立案审查调查。其中,近三年省纪委省监委查办案件数,超过之前13年查办案件数总和。

腐败分子即使逃到天涯海角,也要把他们追回来绳之以法,党的十八大以来,全省追回外逃人员381人,追赃6.82亿元,肖建明等3名“百名红通人员”回国投案自首。

坚持“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深化以案促改,“通篇文章”治本作用有效发挥,系统化“盾构式”整体谋划推进查办案件、健全制度、强化监督、教育警示等全链条工作,把“个案”问题上升到“面”上施治,领域性、区域性的政治生态修复建设成果成为新时代云南政治生态建设新图景的“精彩拼图”。《政治掮客苏洪波》《围猎:行贿者说》《开尔行贿记》等警示片,在全社会引发强烈反响。结合案件查处,同步推出《东河之问》《杞麓湖的呐喊》等系列问政节目。“清风云南”微信公众号、抖音号粉丝量在全国排名前列,营造了正风肃纪浓厚氛围。

不断加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堤坝

风腐一体纠治让铁规生威

十年来,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常态化开展明察暗访、执纪问责,以小见大、以小见严,实施“清廉云南”建设系列行动,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歪风邪气露头就打,“风”“腐”一体治理,通报在线、曝光在线,推动问题整改公开化。毫不妥协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老顽固”,严查不担当不作为,整治“低级红”“高级黑”,广大干部群众在一件又一件小事中感受到作风建设带来的切实变化。全省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1616起,给予党纪政务处分9617人。

聚焦群众关切的“关键小事”,注重以“小切口”解决民生大问题,从助力脱贫攻坚到乡村振兴,从“打伞破网”专项监督,再到推动解决“小房本”“小课桌”“小病床”“小市场”等,人民群众从一件件“天大的小事”中引发对正风反腐的强烈共鸣。督促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强力推动“打伞破网”,成功突破一批“骨头案”“考古案”“钉子案”。

彻查引发全国关注的孙小果案背后的司法腐败,全国两会审议“两高”报告时,代表委员们评价孙小果案是体现扫黑除恶成果的标志性案件。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让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守正创新做好监督执纪执法

从“惩治极少数”向“管住大多数”拓展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不断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做实做细监督第一职责,强化“常态化、近距离、可视化、规范化”的精准监督,把监督作为对党员干部的政治关爱、政治福利、政治体检,开展“政治关爱式”谈话,推进“蹲点式”调研,探索“体验式”监督,实施交叉式、推磨式、“飞行点穴式”监督检查,完善面询的内涵和方式。对公益性、涉众型问题开展“明厨亮灶式”监督。把握监督时度效,对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的酒驾等问题一律先曝光、后核查处理,强化惩戒效应。

一以贯之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不断丰富“四种形态”实践形式,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党的十八大以来,全省纪检监察机关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231120人(次),其中,运用第一种形态谈话函询、提醒批评145052人(次),占62.8%。更加突出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召开信访举报问题审查情况通报会,旗帜鲜明地维护公平正义,鼓励人才为富民兴滇做贡献。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以云锡集团为例,对云南省纪委一手抓严惩腐败、一手抓关爱干部,对受诬告陷害的领导干部予以澄清正名的做法予以了充分肯定。

坚守政治巡视定位

巡视巡察利剑和综合监督作用不断彰显

省委坚定不移贯彻中央巡视工作方针,省委常委会议、省委书记办公会议定期研究部署巡视工作,听取每轮巡视综合情况汇报。党的十八大以来,组织开展28轮对629个(次)党组织的巡视,完成巡视全覆盖任务。

组织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开展高原湖泊保护治理机动巡视和巡视“回头看”、生态环境保护专项巡视。巡视发现的各类问题以及问题线索,为反腐败斗争提供了有力支撑。

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压实整改主体责任,健全巡视后约谈机制,督促“新官理旧账”“离任账不黄”。针对巡视发现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推动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协会、地方金融机构、煤炭等领域专项治理。

推动巡视巡察上下联动,开展脱贫攻坚、减税降费、人防系统、生态环保、涉粮问题等上下联动巡视巡察。探索实践“背包巡察”工作方式,部分州(市)开展“交叉巡察”“提级巡察”,相关工作受到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及中央巡视办的充分肯定。推进对村(社区)巡察全覆盖,将全面从严治党延伸到“最后一公里”。

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

推动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

加强党对纪检监察工作和反腐败斗争的集中统一领导,推动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完成省市县三级监察委员会组建,全省监察对象增加6.3倍,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

省市两级纪委监委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职能分离、部门分设,进一步加强了监督力量、强化了内部制约。分类实施派驻机构改革,省纪委省监委对省一级党和国家机关、省属国企、省属金融企业派驻监督全覆盖。

建立“2+1+1”联动监督、“1+3+N+X”联合办案机制,切实加强上级纪委监委对下级纪委监委监督执纪执法的领导,“动车组”工作效应进一步显现。

省监委依法依规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认真落实审议意见。对接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有效解决纪法贯通难点,打通法法衔接堵点。以制度建设固化实践成果,推动监督执纪执法各项制度更加成熟定型、更加实用有效。

坚持打铁更要自身硬

重塑云南纪检监察机关形象

全省纪检监察机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战略思想,坚持敢于斗争、善于斗争,自觉接受最严格的约束和监督,实现全省各级纪委监委干部监督机构独立设置全覆盖。

坚决肃清秦光荣徇私干预纪检监察工作的恶劣影响,坚决清除“害群之马”,党的十八大以来,全省共立案查处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案件432件,处分407人。

推进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深化全员培训,树立“把工作交给自己、把自己交给组织”的选人用人导向,强化机关文化建设,省纪委省监委机关蝉联“全国文明单位”称号。始终以更高标准、更严纪律要求自己,做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

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探索“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的云南路径,进一步探索“三不”一体推进、更好地达成“三个效果”统一的云南实践,进一步探索增添工作的成色、品质、“辨识度”“贡献率”的创新之路,进一步探索强化干部队伍自身建设、以高素质队伍支撑高质量发展的铁军锻造之法,坚持不懈推动云南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向纵深发展,为云南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坚强政治保障、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发布会精彩问答

最近大家注意到云南省纪委省监委有一个新的提法,以前叫监督执纪的“后半篇文章”,现在叫“通篇文章”,字面上的变化背后有什么深刻的含义?

通常从案件办理流程来看,以作出处分决定为节点,可划分为“前半篇”和“后半篇”两个部分。过去常说的做好“后半篇文章”转化为做好“通篇文章”,目的在于引导社会关注点从案件的“案值多少”“官职大小”等转向案件自身的“价值”。

这是省纪委省监委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论述及对云南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梳理总结云南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和反腐败斗争的探索与实践,着眼监督体系和治理体系有机对接,将纪检监察工作放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去把握,将纪检监察监督这个“小系统”与党和国家监督体系这个“大系统”连接起来,深化纪检监察工作的规律性认识。意义在于更加突出以系统思维、系统观念推进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向做好“三不”一体推进“通篇文章”转变,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运用集成、集束、集中工作法,系统化“盾构式”整体谋划推进查办案件、健全制度、强化监督、教育警示等全链条工作,做到查处一案、净化一域,优化政治生态、增强治理效能。

健全办案和监督相互贯通的工作机制,在监督执纪问责日常工作中,始终把调查、处理、教育、整改、建制统一起来。坚决防止审查调查中的“惩办主义”倾向,在着手审查调查时就统筹考虑以案为鉴、以案促改。

聚焦“净化政治生态任务繁重”的问题,注重梳理案件的上下游、左右岸关系,历史地、系统地剖析当地政治生态,把“个案”问题上升到“面”上施治。

用好用足案件资源,开展“案件复盘”,通过梳理分析典型案件,找准推动系统治理的靶向,同时制作一批高质量、有影响的警示片,有效开展震慑力大、代入感深、触动感强的警示教育。

针对案件教训,规范并用好纪检监察建议,建立跟踪反馈等机制,强化跟踪督促,确保整改效果,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更好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

随着“清廉云南”建设系列行动的实施,正风肃纪反腐工作成效展现出来的“云南现象”,受到了老百姓越来越多的了解和关注。云南是如何开展“清廉云南”建设的?

2021年1月,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作出“大力推进清廉建设”的重要部署后,省纪委省监委发出《关于开展“清廉云南”建设活动的通知》,在去年底组织开展的2021年度正风肃纪反腐“十大反腐热词”的投票评选中,“清廉云南”建设得票第一,成为年度“最热词”,这充分反映出广大人民群众对清廉云南建设的肯定并对持续加强“清廉云南”建设充满期待。

“清廉云南”建设落脚点要放在政治生态建设、全社会清廉建设、党员干部队伍清廉素质建设上。近年来,在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委的领导下,省纪委省监委把“清廉云南”建设作为全面从严治党和政治生态建设的重要内容、有效抓手,积极探索有效载体和具体方法,督促推动各级党组织健全主抓直管机制,在推进“十四五”规划实施中同步深化“清廉云南”建设。

一是通过集成清廉思想、清廉制度、清廉规则、清廉纪律、清廉文化等要素,推进清廉机关、清廉企业、清廉村居、清廉学校、清廉医院等重点“清廉单元”建设,示范带动“清廉云南”建设全域推进。

二是结合“数字云南”建设,创新载体手段,坚持多彩表达,建设网上廉洁文化展馆,编写《党的六项纪律知与行》《监察法知与行》《云南少数民族廉洁文化知与践》《典型案例知与警》系列通俗化、大众化“清廉云南”建设口袋书,营造崇廉尚廉的浓厚氛围。

三是落实省委大力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决策部署,认真开展以“小”见严纠“四风”、优化营商环境监督治理、“小切口”整治民生领域问题、精准监督助力“湖泊革命”、疫情防控一线监督在行动、正风肃纪雷霆行动和澄清正名激励担当作为等7个专项行动,推动“清廉云南”建设迭代升级,不断修复净化政治生态、发展生态、自然生态,保持平稳健康的经济环境、国泰民安的社会环境、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通过清廉建设,让廉洁理念措施覆盖各行各业,让廉洁成为广大党员干部的自觉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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