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湘画像及其行书对联
清道光五年(1825年),曲靖知府宋湘离开云南时,送行群众夹道十里。在他任职过的地方,百姓自发筹钱为他建祠立碑。光绪《云南通志》言其“历官皆著治绩,而奖掖后进,成就尤多,士林传其遗事,以为美谈。”《广南府志》评述他“公正廉明,政先教养。”
宋湘(1757~1827年),字焕襄,号芷湾,今广东梅州市梅县区白渡镇人。嘉庆进士,官至湖北督粮道。宋湘诗、书、画皆精,有“广东第一才子”之誉。
忧民爱民 担当务实
嘉庆十八年(1813年),58岁的宋湘以翰林身份被外放出任云南曲靖知府,先后担任曲靖、广南、大理、永昌、楚雄等地知府及迤西、迤南道尹等职,在云南任职长达13年。
宋湘上任曲靖知府当年,恰逢豫、冀、鲁、鄂等地大旱。途经河南,宋湘看见沿途灾民流离失所、境遇悲惨,忧心如焚慨然长叹:“十日河南路,年荒不忍看。”“青苗收槁易,黄土葬人难。”他到达曲靖时,当地正处秋涝,田野如同汪洋,不少民房被毁。宋湘心急如焚,立即组织抢险救灾,号召民众有钱出钱、有力出力,水患旋即得到治理,受灾百姓妥善安置。
宋湘经常走访民情,访贫问苦。马龙州地瘠民贫经济萧条,百姓仅靠农业谋生。他悉心策划,带头捐薪购买棉籽,安排专人指导当地乡民种棉花,并立即筹措资金购买纺车500台,无偿分发给百姓,让妻子教他们纺纱织布。通过种棉、织布,马龙乡民收入提高,生活得到改善,并带动相关手工业发展。马龙百姓深记宋湘政绩和厚德,把所织之布称为“宋公布”。
广南府百姓用水困难,宋湘捐款并亲自勘测水源,开凿东、西两塘引水至城,供百姓饮用。在大理代迤西道尹时,饥荒瘟疫并行,他又捐俸银抚恤百姓组织自救,自购松籽3石指导百姓植树造林。宋湘在大理手撰“种松诗碑”,其中就有“一粒丹砂一鼎封,一枚松子一株松。何时再买三千石,遍种云中十九峰”的诗句。在永昌府时,他捐俸银170两修复书院,每年培养学子数百人。
“诗人自有诗家法,得失千秋一片心。”作为书生官员,宋湘绝不向地方黑恶势力妥协。史载,保山县湾甸土州的景在东骄奢横行、鱼肉乡民,长达五六年,但当地知县胆怯不敢上报。宋湘出钱出粮招募训练乡勇,没有花费公家一分钱,最后斩敌首、安边陲。当地百姓感恩戴德,“建生祠祀之”。
以诗言志 廉洁自律
“忘年十载此长安,阅尽荣华耐尽寒。我是何人须是我,真诗莫与外人看。”不论为官还是作诗,宋湘用的都是真心,始终保持着“要与民间验辛苦”的初心。
在南行赴任途中,宋湘坐的官船引得百姓好奇围观。这让他愧怍不安:“官船过处人环目,老妇幼儿排簇簇。直教看杀老东坡,彼自殷勤我感恧。……我今前去滇南守,知是豺狼是父母?竹马无情呼不来,车乘翘翘畏我友。”他也自惭自责:去云南赴任,不应该像豺狼那样,而应该像父母清官那样,对得起百姓和自己的良心。
宋湘以诗言志,廉洁自律,从来不玩虚的。在走访乡村时,他发现权势人家的牲口糟蹋百姓庄稼不用赔,情况愈演愈烈。宋湘要求各村制定村规民约,无论何人放牧,如果损坏庄稼必须赔偿。他自己身体力行,有一次他和随从送妻子到马龙教授织布,不留神马吃了几十簇秧苗。宋湘马上叫随从把所损秧苗总数按成熟稻谷计价赔偿。此事很快传遍曲靖各县,此后随意放牧糟蹋庄稼的事就很少发生。
见贤思齐 注重学习
《清史稿》《广东通志》《嘉应州志》均记载,宋湘一生俭朴,把薪俸大部分捐给地方公益事业,他自己却从未给家乡旧居增一砖一瓦,未给子孙谋一官一田。
宋湘为官清廉,勤政亲民,体恤民间疾苦。这一作风,与宋湘自幼接受的传统文化思想教育影响很有关系。青少年时期,他得益于多位名师的启发引导,长期熏陶于儒家学说,潜移默化间习得良好道德品行,懂得“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大道。“连朝风浪阻征期,三尺篷窗一酒卮。遣闷无如开卷好,对公真悔读书迟。先忧后乐何人语,去国怀乡此日知。”(《南行草·舟中读范文正公〈岳阳楼记〉》)。诗中记述宋湘南下赴任曲靖知府,在长江上遇大风大浪困在船内,与其无聊浪费时光,不如认真读书。他对范仲淹怀有崇敬之情,自悟“读书迟”而惭愧。
宋湘认为,凡是对国家民族作出重大贡献的人物,都是应该学习的楷模。他倾慕陶渊明的人品,也喜欢杜甫,“一生心醉陶彭泽,暗地师资杜少陵。毕竟要还真面目,人豪才是戒来僧。”宋湘饱读诗书,博闻强记,善于思考,并把平生所学用于实践,最后达到了“读书果有用,遇事乃效能”的境界。
道光五年(1825年)冬,宋湘升任湖北督粮道员,次年(1827年)在武汉卒于督粮道任所。家人检点宋湘遗物,家徒四壁,存银无几,仅书籍数箧、佩刀一柄、画像一幅,外加《红杏山房诗钞》木刻版数百块而已,其清廉由此可见一斑。(欧阳锡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