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办人情案,不干预案件办理,不打听案情,不跑风漏气,不推诿扯皮、敷衍塞责,不耍特权、逞威风,不口大气粗、颐指气使,损害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形象……”条款系统分类、责任明确到位,近日,德宏州纪检监察系统组织全州775名纪检监察干部签订《德宏州纪检监察干部承诺书》,这是该州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切实防止“灯下黑”问题的又一有力举措。
“这不仅仅是一纸承诺,更是一根时时绷紧纪律规矩的弦,让我们在监督执纪问责中不断考校自己的行为,不断提升抵御风险的能力。”一名纪检监察干部在签订完承诺书后如是说。
监督别人首先要监管好自己。为进一步强化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用铁的纪律锻造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该州纪委监委结合实际制发《德宏州纪检监察干部承诺书》,提出26个“不”,为全州纪检监察干部行为划定禁区、拉起红线,以自我约束的严、紧、硬展现“纪律部队”的精气神。
26个“不”是该州纪委监委对该州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廉政风险点详细评估分析后,针对需要重点预防的问题,从带头遵纪守法、严肃工作纪律、树立良好形象、坚守廉洁底线等方面,对“违规吃请、越权履职、跑风漏气、选择性监督”等若干风险隐患做出禁止性要求。
“签订《德宏州纪检监察干部承诺书》不仅正式在岗的干部全覆盖,专案组、巡察或是部门临时抽调来的干部也要签订。”据干部监督室相关负责人介绍,签订责任书目的是让干部们在工作生活中严于修身律己,最大限度地堵塞漏洞、预防风险、强健队伍、筑牢铁军。
近年来,该州纪委监委刀刃向内,自我革新,通过组织纪检监察干部填写廉政档案、排查廉政风险、开展纪律作风督查、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等方式,念“紧箍咒”、筑“防火墙”,持续强化纪检监察干部的自我监督管理。注重加强“自律”和接受“他律”相结合,主动引入外部监督力量,聘请“特约监察员”和“阳光监督员”,对全州纪检监察干部履职尽责情况进行监督。同时,深化全员学习和全员培训,强化实践锻炼和专业训练,全面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教育监督管理,锻造过硬纪检监察铁军。(张东妮 罗漪 || 责任编辑 田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