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举报人认为,只发一封举报信,或只到一级纪检监察机关来访接待窗口反映问题,不足以引起办理人员的重视,得多发几封举报信、跑遍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来访接待窗口反映,才能加快问题解决,事实果真如此吗?
今天,就来聊聊什么是重复举报,为什么不建议重复举报等问题。
1.什么是重复举报?
重复举报,是指反映人对同一党员、党组织或者监察对象的相同违纪以及职务违法犯罪问题进行两次(含本数)以上的检举控告。
温馨提醒:一封反映相同问题的举报信分别向不同层级的纪检监察机关寄送,或者寄给同一纪检监察机关的不同部门或领导,或是您通过寄信、来访、网络、12388举报电话等不同的方式反映相同的问题,都属于重复举报。
2.为什么纪检检察机关来访接待场所不接收重复举报材料?
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部门对受理的每一件初次举报件,都会进行编码、仔细登记并扫描录入检举举报平台。如果您到纪检监察机关来访接待场所重复反映相同的问题,接访工作人员可以通过检举举报平台查询到您之前反映问题的情况,如果相关举报受理未超过六个月,接访工作人员仅登记您的来访情况,但对重复举报材料则不再接收。
温馨提醒:一些举报人很心急,认为多到纪检监察机关来访接待场所反映几次,就可以达到催办的效果,否则办理结果就可能“千呼万唤始出来”。这种担心没有必要。对受理的每一件举报件,纪检监察机关办理人员都会依规依纪依法认真办理,争取早查结、早回复。当然,举报件的调查处置要讲规定、讲程序、讲事实、讲证据,从举报受理到调查处理完毕,有一个纪定法定程序和过程。纪检监察机关也在不断地优化工作机制,大力提高举报件办理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如果您是实名举报,也可以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具体承办的纪检监察机关查询办理情况。
3.对相同的问题进行多次、多头或多层举报,是不是纪检监察机关就会更加重视?
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部门对收到的每一件举报都会认真研判,依据相关规定确定受理或不予受理,并分类进行处置,绝不会“埋没”了应当受理的举报。因此,属于受理范围、有理有据、线索清晰的举报,只要寄送一封或反映一次就可以了。在举报件办理期间,若举报人就同一问题重复举报,又没有新的证据材料,则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部门不会再重复受理。同时,对属于重复举报的实名检举控告,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部门也不会再次告知受理情况。
相关条款:根据《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第十四条规定,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部门经筛选,对属于本级受理的初次检举控告,应当移送本机关监督检查部门或者相关部门,并按规定将移送情况通报案件监督管理部门;对于重复检举控告,按规定登记后留存备查,并定期向有关部门通报情况。
根据《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第二十六条规定,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部门对属于本机关受理的实名检举控告,应当在收到检举控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告知实名检举控告人受理情况。重复检举控告的,不再告知。
4.为什么不建议重复举报?
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部门认真受理群众反映的每一个问题,如果您多头、多层重复反映相同的问题,不仅浪费您宝贵的时间和精力,也会损耗有限的公权力运行资源,我们建议您一定要理性反映问题。(漫画 杨晓芳 王胤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