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要闻 > 正文

丽江:“六个一”监督措施治理优化营商环境

发布时间:2022-05-27 17:28:15   来源:丽江市纪委监委

近日,丽江市纪委监委印发《优化营商环境监督治理实施方案》,以“六个一”的具体监督措施推动治理营商环境,助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树立“丽江效率、丽江服务、丽江诚信”营商品牌。

制定出台一份“正负面”清单。依据《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的实施意见》以及《云南省优化营商环境办法》等规章制度,适时制定出台一份政商交往指引约束“正负面”清单,旨在进一步细化、量化和规范各级党政机关党员干部与市场主体从业人员之间的交往行为,为构建亲而有畏、清而有为的良好政商关系标明往来界限、交往底线和纪法红线。

精心组织一场“访企业·解群忧”活动。紧密结合全市优化营商环境监督治理工作实际,要求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按照属地管理和归口联系方式,选取一定比例的行业龙头、小微企业、私营经济主体积极开展走访调研活动,主动听取并搜集优化营商环境过程中市场主体意见建议,确保纪检监察机关日常监督面对面、点对点,更具针对性和指向性。

深入开展一轮问题查纠。着力实地察访一批窗口单位涉企服务事项标准化建设推进慢、公开不及时以及服务意识差等问题,着力发现并适时查处一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反面典型。整合“室组地”监督力量强化监督,紧盯重要区域、重点部门、重要岗位和关键人员,围绕“办事不求人、审批不见面、最多跑一次”目标要求,采取蹲点调研、明察暗访等方式进行监督检查。

起底排查一批问题线索。持续加强与巡察、审计、司法、人大、公安等机构和部门的对接联系,稳步推动优化营商环境问题线索移送机制搭建工作,进一步畅通优化营商环境问题线索接收“绿色通道”,进一步拓展信访举报渠道,持续强化对影响营商环境建设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及其线索的收集和查处。对实名举报的,坚持优先办理,深挖“小线索”背后的大问题、“小反映”影射的大背景、“小概率”蕴藏的大窟窿;对问题线索反映比较集中的,将予以及时挂牌督办、直查直办、快查快办。

通报曝光一批典型案例。坚持行贿受贿一起查、大小问题一并纠,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同时,坚持“三不”一体推进,继续强化对优化营商环境典型案件背后原因的分析研判和集中通报曝光,切实满足查处一例、警示一片、治理一域工作要求。

开展一次自检自查。列出优化营商环境18项监督治理清单,督促具有政务服务事项的相关部门对照清单全面开展一次自检自查,并及时梳理、建立问题发现清单、问题整改清单和问题销号清单,确保监督链条闭合,以严格的监督落实18项监督治理重点内容。

该市通过推行“六个一”监督治理举措,进一步强化各级各类工作人员主动树牢人民至上、“用户第一”的服务意识和人人有责、人人尽责的责任意识,进一步激发优化营商环境积极性、主动性和内生动力,构建政治清明、党风清淳、政府清廉、干部清正、社会清朗的良好政治生态。(李金灿  和松阳 || 责任编辑  张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