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盼多年的住房公积金终于交上了,收入增加了,可以通过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了,真是好处多多……”近日,云南迪庆交通运输集团公司的职工刘某在接受纪检监察干部回访时,心中的欢喜溢于言表。
“参加工作20多年来,一直羡慕其他单位的人有住房公积金,也希望自己单位能给我们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保障我们正常福利待遇。”这是刘某在与纪检监察干部交流时曾说过的话。
八届州委第十二轮巡察第一巡察组对云南迪庆交通运输集团公司党委开展常规巡察时,发现之前在职工代表大会上反映的住房公积金问题未得到妥善处置。州属国有企业的职工为何享受不了住房公积金待遇?这个问题引起了巡察组的重视。“希望单位能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让职工在政策范围内享受更好的福利待遇。”
经了解,云南迪庆交通运输集团公司因企业经营压力大等原因,一直未给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导致职工无法享受住房公积金福利待遇。
对此,巡察组将该问题列入“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整改问题反馈给云南迪庆交通运输集团公司,要求限期整改。
为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切实为民办实事办难事,驻州财政局纪检监察组将此项巡察整改工作列入政治监督重点,并提出要求:“住房公积金政策可以为职工带来很多好处,公司党委应高度重视,解决职工公积金问题。”
问题整改过程中,纪检监察组全程跟进,督促公司党委扛牢整改责任、明确整改思路、确定整改措施,处理好公司经营压力和职工福利保障的关系,统筹好其他各类经费支出,主动与住房公积金中心对接,将政策条款切实转化为广大职工实实在在的福利收益。
通过纪巡联动,云南迪庆交通运输集团公司攻坚克难,广大干部职工盼了多年的住房公积金于去年7月起开始缴纳,171名干部职工直接受益。住房公积金“姗姗来迟”,从无到有,云南迪庆交通运输集团公司职工们喜笑颜开。
“巡察问题反馈后,公司党委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把职工利益放在首位,攻坚克难,为职工缴纳了住房公积金。通过解决职工‘急难愁盼’,单位整体风气不断向好,职工干事创业积极性不断提高,真的是件两全其美的好事。”云南迪庆交通运输集团公司党委书记说道。(赵永存 || 责任编辑 王云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