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大理州宾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工作人员李云天等人工作作风漂浮、行动迟缓,导致该县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整治工作推进滞后。
2021年5月,宾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工作人员李云天在负责文件收发工作过程中,工作拖沓低效,对涉及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工作的多份重要文件应签收而不签收、应报批而不报批、应转办而不转办;宾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县乱占耕地摸排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王胡赓,工作作风漂浮,对上级下发的农村乱占耕地整治工作重要文件转办情况不知情、不过问、跟踪督促不及时。以上2人共同造成县级相关责任部门及属地乡镇未及时知晓上级文件精神和要求,未能对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及时安排进行整改,导致工作推进不力,造成不良影响。2022年2月,王胡赓受到通报问责;2022年3月,李云天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二、怒江州泸水市老窝镇社保中心主任何智炜在社保待遇领取资格确认工作中不严不实、履职不到位,导致养老保险金被冒领。
何智炜在负责老窝镇城乡养老保险业务工作期间,开展参保人员死亡情况统计工作不认真,导致2019年至2021年期间8名死亡人员信息出现漏填漏报;开展社保待遇资格确认工作散拖慢,未按要求及时办理参保人员死亡后待遇暂停业务,导致9名参保人员死亡后养老保险金被冒领,金额共计10342元。2022年1月,何智炜受到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