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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察组在行动 | 建房指标竟成提款机

发布时间:2022-05-15 07:47:09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我不应该做突破底线、违纪违法的事,不该在群众申请宅基地建房指标的事项上收取钱财……”近日,云南省祥云县警示教育中心播放警示教育片《末路忏悔》,下庄镇张泗营村原党总支书记刘某某在片中悔恨不已。

此前,祥云县委第六巡察组在下庄镇张泗营村开展常规巡察时,一名村民将电话打进了巡察组:“我们家住房困难,连续多年向村委会申请宅基地建房指标,但一直没申请到。别人说要给村支书刘某某送钱才有指标,这事你们巡察组管不管?”

“村干部搞权钱交易,我们一定管。”该巡察组随即组织力量,开展核查工作。

巡察组首先到镇政府、镇国土所了解近年来宅基地建房指标分配管理情况,随后深入农户实地察看,并且与该村的宅基地建房指标分配花名册等信息进行比对。同时,走访村民,了解村支书刘某某收受财物情况。

经核查,存在不符合申请条件的村民获得宅基地建房指标,而符合条件的村民没有得到指标的情况。巡察组认为此情况涉及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不正之风,立即将收集到的问题线索进行梳理,并移交县纪委监委。

祥云县纪委监委成立调查组进行全面核查,对照近年来宅基地建房指标分配花名册等资料,进村入户了解情况。

经走访,群众反映刘某某在宅基地建房指标分配过程中收受“好处费”问题,少则几百元、多则几千元,俨然把指标分配当成自己的“提款机”。

面对调查组,刘某某起初抱有侥幸心理,教唆他人向组织提供虚假情况,同时采用假退钱、写收条的方式欺骗组织,对抗组织调查。对此,调查组直接将他向群众索贿的转账记录摆在面前,最终刘某某承认违纪违法事实。

刘某某因索取和收受群众财物、套取国家财政补助资金、对抗组织审查等违纪违法问题,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针对巡察发现的问题,祥云县委巡察组督促下庄镇对宅基地建房指标分配情况开展自检自查,严格按照相关程序,公开、公平、公正地进行分配,开展相关整改工作,让惠民政策真正落到实处。(通讯员 王永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