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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可为?什么不可为?大理州严明临建违建和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纪律要求

发布时间:2022-05-13 21:17:03   来源:大理州纪委监委

近日,大理白族自治州各县市纪委监委、党委组织部以及州级部门陆续收到一份由该州纪委监委、州委组织部联合发出的通知,要求全州各级党组织、各部门和广大党员干部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严守纪律规矩,以“一天不能耽误、时时放心不下”的紧迫感,在临建违建和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中强堡垒、当先锋、作表率。

“要严肃监督问责,将临建违建暨房屋建筑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整治工作作为答好‘大理之问’、深入推进‘两个革命’、务实开展‘学做’活动的重要标尺,统筹兼顾、聚力攻坚。”全州临建违建集中排查整治现场推进会议暨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动员部署会在明确各项工作要求的同时,还结合深入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特别作了强调。

州纪委监委、州委组织部立足职能职责,聚焦重点任务和关键环节联合发出通知,进一步明确纪律作风要求以及发挥党组织、党员作用的方法路径,迅速行动、分头落实,为排查整治工作顺利推进提供了坚强的纪律作风和组织保障,也为实现“1+1>2”的联动效应打下了基础。

排查整治工作开展到哪里,监督就要跟进到哪里。该州纪检监察机关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明确列出了工作中的“不可为”清单——“五严守、十严禁”,要求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不折不扣地做到严守政治纪律、严守组织纪律、严守廉洁纪律、严守群众纪律、严守工作纪律,并结合排查整治工作容易出现的政令不畅、做表面文章、自行其是、临危退缩、吃拿卡要、收受财物、借机刁难群众、漠视群众合理诉求、工作方法简单粗暴、说情打招呼等行为,梳理出十个方面的作风问题及违纪违法问题表象,严格划出带有“严禁”标识的十条“警示线”。

“为强化责任担当,激发党员干部攻坚克难、实干担当的精气神,我们在列出‘不可为’清单的同时,还派发了‘五个带头’的‘可为’清单。”州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以通知中的“五个带头”为例说道,“‘五个带头’以党组织、部门和党员干部为主体,围绕带头坚持以上率下、带头做好宣传引导、带头抓好自检自查、带头推动工作落实、带头加强长效管理五个方面提出了措施和要求。比如,在自检自查方面,党员干部要以身作则,积极配合排查整治,主动整改违法违规行为。”

在按要求从严从快开展排查整治工作的过程中,该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立足“监督的再监督”,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州工作部署,加强对各级党组织、各部门和广大党员干部贯彻执行排查整治工作部署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通报曝光工作滞后、敷衍塞责、推诿扯皮等行为,有效传导压力,督促推动责任落实。同时,强化执纪问责,依纪依法、快查快处排查整治工作中失职失责、不作为、乱作为以及以权谋私、滥用职权等违纪违法问题,对严重违纪违法、充当后台甚至暗中参与和支持违法行为的干部,先免职、再处理。(崔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