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会审,2022年1月县纪委对朱某某同志立案审查,建议不宜提拔或重用,但不影响平职交流使用……”日前,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绿春县纪委监委向县委组织部进行党风廉政意见回复。这是该县纪委监委严把选人用人关口、强化党内监督的一个缩影。
今年以来,该县纪委监委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对干部提拔、工作调动、职级晋升、个人或集体评先评优等廉政情况严格审核,把好党风廉政意见审查关、回复关,坚决防止“带病提拔”“带伤评优”。
该县纪委监委坚持在重要时间节点早一步谋划,会同组织部门梳理县管干部中拟继续使用人员,对涉及这些干部的信访件进行大排查、问题线索大起底,严肃查处为阻拦干部提拔,故意在干部提拔期间举报上访的行为,及时为受诬告干部澄清正名。
县纪委监委用好用活五室联合会审机制,统筹组织部、信访室、党风政风监督室、案件审理室、案件监督管理室5个部室力量,重点围绕信访举报、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诫勉谈话、受处分情况等进行大会审,并由组织部梳理汇总形成回复意见,报主要领导审定后给出意见回复。严格按照“谁审查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对廉政意见回复中弄虚作假,造成回复党风廉政意见失实失准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确保廉政审查的严肃性、规范性,切实当好廉政审查“守门员”。
此外,该县纪委监委注重建立健全党员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将党员领导干部任免、人事档案、重要事项报告、问题线索、谈话函询、党风廉政意见回复等情况纳入廉政档案,并及时进行动态更新,为党员领导干部精准“画像”。今年以来,共计对768人进行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其中,发现牵涉信访举报1人、立案审查1人。
“我们坚决把好党风廉政意见回复这个制度关,加强分析研判,科学严谨评价干部廉洁情况,为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助力。”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陈莉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