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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活用“三个工作法”推动审查调查工作高质量发展

发布时间:2022-05-13 17:20:05   来源:楚雄州纪委监委

“2021年以来,全州纪检监察机关处置问题线索2201件,立案1130件,结案1018件,处分957人,留置114人。”数字背后,体现的是楚雄州纪委监委用好用活“三个工作法”,引领审查调查工作大踏步前进,推动全州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生动实践。

全力推行项目工作法,坚持审查调查任务项目化、主要工作清单化

该州纪委监委将案件和与案件查办相关的专项工作列为项目,确保每个专案项目有州纪委常委、州监委委员,案管、案审干部,专班办案人员及县市相应人员;每一项专项工作项目有分管班子成员、相关科室负责人和工作人员。把宏观的“大任务”转化为具体的“小项目”,将审查调查工作进一步细化、量化、实化,列出更为明确、更便于落实的清单,按照项目清单统筹控制好速度、进度、效度。

州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定期听取工作推进和完成情况,对各项工作进行全程把控、实时把控、质量把控、风险把控,实现“挂图作战”抓进度,“倒排工期”抓推进,“销号管理”抓落实。细化工作清单的目标成效、责任主体、时间节点、督查内容,对项目推进情况进行“每天一自查、每周一分析、每月一调度”,对照清单督促不落实的事、问责不落实的人。

真切用好一线工作法,坚持到一线去办案、到一线去锻炼,凝聚审查调查力量

该州把“提升县级纪委书记、监委主任指挥查办案件综合能力”作为打造纪检监察铁军的重要抓手,把留置调查涉案人员的主体责任压实到各县市纪委监委主要领导上,开展“实战大练兵”。各县市纪委书记、监委主任以“案件主办人”的角色领衔查办专案,定期向州纪委书记、监委主任脱稿汇报案件进展情况,由“助攻手”转为“主攻手”,变“被动等待”为“主动介入”。

在集成体现“三个效果”的同时,该州探索建立“模块化、规范化、标准化”的办案模式,按照“1+2+N”方式组建50个专案小组,承担上级纪委监委指定管辖及本辖区内发现的违纪违法案件,结合“业务实训夜校”“双项评价机制”“巡回审理”等制度,凸显查办案件的“含金量”和“附加值”。建立亲自把好程序关、亲自组织外围调查、亲自参与内审讯问、亲自落实安全责任的“四个亲自”办案机制,州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带头在专案前线“打头阵”,下沉县市一线“指挥布战”,以召开现场办公会的形式对业务难题进行现场指导、现场研究、现场反馈、督促整改,坚决避免“一把手”“挂名出征”,徒有虚名。

学好用活典型引路法,形成“树典型—学典型—当典型”的示范带动效应

该州成立以州纪委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州纪委常委、监委委员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抽调审理、审查调查等部门的业务骨干,分别选取已办结的优质案件和办理质效一般的案件进行复盘辨析,常态化开展案件复盘,深刻剖析查找问题,相互交流补短板。通过典型案件剖析,进一步发现存在问题,倒逼办案流程进一步规范,制定审查调查工作办案模板,形成系统完整、要素齐全、操作性强的办案文书参考样式,为“模块化、规范化、标准化”办案提供权威蓝本。

该州还充分利用自办案件的“活教材”梳理案件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围绕办案框架、统筹谋划、能力提升等方面,面对面讨论辨析,点对点纠差校偏,谈优点、析难点、通堵点,以案为鉴、以案促改、以案促学,让纪检监察干部从“看热闹”到“进门道”。

此外,该州还制定了《楚雄州纪检监察机关案件质量评分表》,从“事实证据、定性处理、程序手续、审理文书、处分执行”5方面85项评查内容为案件评查提供详细明确的评价标准,推动评查工作标准化、规范化。(马学能 || 责任编辑  张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