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玉溪市江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江川区前卫镇党委政府推进乡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不力,导致垃圾处理难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江川区前卫镇小街村委会自2020年8月以来,在“黄草坝”山箐倾倒生活垃圾,逐渐形成长度约43米、宽度约20米、占地面积约860㎡的垃圾堆体,严重影响当地人居环境。前卫镇党委政府对辖区内生产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工作统筹不力,不但对小街村委会垃圾堆放问题放任不管,未采取有效措施制止,导致问题长达18个月得不到有效整改,而且还安排相关人员对垃圾堆进行“突击性”掩埋,掩盖事实、应付上级监督检查。江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江川区生活垃圾填埋场封场后,未及时协调设立新的生活垃圾处置场所,明知前卫镇存在垃圾处理难的问题,仍未强化对前卫镇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及相关设施建设工作的督促指导,对小街村违规倾倒堆放垃圾问题失察失管。2022年4月,江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受到检查问责,江川区前卫镇党委受到通报问责,江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胡军伟受到通报问责,前卫镇党委书记龚钲涉嫌违纪已被党纪立案审查,前卫镇原人大主席(负责环保、城乡建设工作)刘勇受到诫勉问责,其余3名责任人受到相应处理。
二、曲靖市罗平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履行粮油储存安全监管责任不到位,在粮食储备及监督检查工作中“散慢拖”的问题。2019年至2020年,罗平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未按照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下达成品粮油储备规模的通知》要求及《罗平县县级储备粮油管理办法》规定,提前谋划、积极组织落实县级成品粮油储备任务,直至2021年2月才启动该轮粮食储备工作,造成粮食储备架空期超期8个月;罗平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履职不力,工作“散慢拖”,2020年仅开展了1次储备粮库存实地检查,违反《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办法》关于“地方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组织检查每年不少于2次”的规定。2022年3月,罗平县发展和改革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局长申杰受到诫勉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