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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出台办法强化纪检监察干部“八小时外”监督

发布时间:2022-05-05 17:30:59   来源:文山州纪委监委

为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自身建设,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执纪铁军,近日,文山州纪委监委出台《文山州纪检监察干部“八小时外”活动监督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和约束纪检监察干部生活圈、社交圈、娱乐圈。

该办法对纪检监察干部日常行为规范作出明确要求,提出了纪检监察干部“八小时外”应带头遵守党纪国法、建设廉洁家风、弘扬清风正气、纯洁人际交往等8条正面清单;列出了打着纪检监察机关的旗号办私事、谋私利、徇私情,利用纪检监察干部的身份耍特权、逞威风,与企业、商人、管理服务对象勾肩搭背、亲清不分,生活奢靡、贪图享乐,追求低级趣味等10条负面清单,从小事小节管起严起,防止纪检监察干部“八小时外”发生可能影响公正履职、有悖于社会公德、有损于纪检监察干部形象的行为。

“正负面清单明确告诉我们什么事要带头为、自觉为,什么事不可为、不能为。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不仅‘八小时内’要讲政治、守纪律、懂规矩,‘八小时外’更要严格要求自己,做到洁身自好,谨言慎行,不义之财不取、不法之物不拿、不净之地不去,树立纪检监察干部的良好形象。”州纪委监委信访室负责人表示。

文山州纪委监委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通过建立纪检监察干部“八小时外”活动自我约束承诺制度、情况报告制度、谈心谈话制度、家访制度、明察暗访制度、自愿结对监督制度,打造“全天候、无盲区”监督视角,进一步扎牢关住权力的“笼子”,让纪检监察干部习惯在监督约束下工作和生活,让接受监督成为一种习惯和自觉。

“执纪者必先守纪,律人者必先自律。我们将严格按照‘严管就是厚爱,信任不能代替监督’的要求,不断创新监督方式,扩大监督‘广角’,提升监督质效,做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敢管敢严、真管真严,努力把队伍建强、让干部过硬。”州纪委监委干部监督室负责人表示。

据悉,该办法还进一步明确了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领导班子干部监督的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内设机构、派驻(出)机构负责人的直接监管责任,树立管干部就要管思想、管纪律、管作风的鲜明导向,营造干部“大监督”工作格局。同时,强化责任追究,对发现管理范围内的纪检监察干部存在“八小时外”违规违纪行为,故意隐瞒袒护不及时报告、不及时处置,造成严重后果的,从严追责问责,并将处理结果作为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年度考核、评先评优、职务任免等的重要依据。

“队伍建设永远在路上,必须长抓不懈。出台该办法,就是给全州纪检监察干部‘八小时外’立规矩、划红线、敲警钟,让干部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时刻筑牢思想堤坝,拧紧纪律发条,提升廉政‘免疫力’,做到依法用权、秉公用权、廉洁用权,努力建设一支让党放心、人民信赖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州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强调。(陈开国 || 责任编辑  李羽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