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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普洱严查市农业农村局系列腐败案 剑指“靠农吃农”

发布时间:2022-04-27 07:51:42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方弈霏

以案促改后,普洱市农业农村局立足实际,大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图为镇沅县勐大镇“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实景图。 杨兆强  摄

在普洱市纪委监委督促下,市农业农村系统深入践行一线工作法,举办全市杂交稻旱种绿色高效技术培训班,组织农技人员深入墨江县联珠镇会亮村杂交稻种植一线,研究杂交稻旱种技术、推广经验和做法。 杨攀  摄

农为邦本,本固邦宁。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提出,把解决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加强对乡村振兴重点项目推进情况监督检查,深入推进民生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集中整治。

云南省普洱市紧盯涉农领域突出问题,坚决斩断伸向群众“奶酪”的“黑手”,截至目前,先后查处了原市农业局党委书记、局长岩甾和市农业农村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吴长斌等人,揪出一批“靠农吃农”硕鼠。该市以问题为导向,深化以案促改、以案促治,推动个案查处向清除全市涉农领域顽瘴痼疾转化,守好护住群众“米袋子”“菜篮子”。

将涉农项目当作“自留地”,花样骗补贴

在普洱市农业农村局系列腐败案中,原党委书记、局长岩甾和原党委委员、副局长吴长斌等部分领导干部,把涉农项目当作“自留地”,利用手中的权力插手项目,通过多种手段骗取国家涉农补贴,侵吞单位资产,侵害群众利益。

分配资金时“插手”,监管实施时“甩手”。以岩甾为首的部分领导干部,一方面通过干预插手项目资金分配,如帮助部分私营企业主获取项目资金等,从中谋取私利。另一方面,在项目监管中当“甩手掌柜”。一是未对农业项目申报主体进行严格审查。2013年,时任普洱市农业局计划财务科科长的吴长斌发现肉牛养殖项目有利可图,在向时任局长岩甾汇报后,找到思茅区某咖啡加工厂老板李某某,在明知其毫无养殖经验的情况下,仍与其商议合资“建场”养牛,并利用职务便利争取到项目补贴。据了解,吴长斌从经办的多个农业项目中获利后,向岩甾输送利益40余万元。二是对项目实施后是否产生实际效益、资金项目是否安全运行等管理缺位。吴长斌利用职务便利,使其与李某某投资的三家养殖场先后获得221万元项目资金,由于监管缺位,这些养殖场建设的牛圈已闲置多年,造成国家资金浪费。

利用信息差,串通亲属好友,骗取专项扶持资金。近年来,国家投入大量资金引导农村发展特色农业、高效农业、设施农业,岩甾、吴长斌等人瞄准“机会”,利用信息优势,或帮助不法分子大开方便之门,或串通亲属好友,虚构企业公司、虚假申报,骗取补助资金。据了解,2012年至2016年,岩甾收受普洱市某公司法人代表李某贿送的巨额现金,在项目信息获取、审批、结算、验收等环节为其“大开绿灯”,在岩甾的帮助下,李某承揽了市农业局农业开发相关项目,获利500余万元。2013年至2014年,吴长斌以胞弟名义注册成立某养殖场,通过上传虚假的牛圈、猪圈照片等,伪造具备实施涉农项目条件,后通过虚报项目,骗取国家农业项目资金80万元。

在招商引资中搞利益输送,致国家资金大量流失。为充分利用社会资源,普洱市将招商引资作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有力抓手,但不法商人“嗅”到“商机”,通过“围猎”公职人员,打着政府引进重点项目的幌子,暗度陈仓套取项目资金。如不法商人郑某为获得岩甾支持,出资156万余元在昆明为其购置房产。岩甾则同意市农业局通过招商引资与郑某经营的咖啡公司签订《合作开发协议》,该局以技术、场地作价853万元入股,在对项目地块进行了前期开发,已有上千亩优质经济作物的基础上,继续对郑某的咖啡公司投入资金2300余万元。该公司收到项目资金后,立即将大部分农业资金转移,实际用在农业项目上的资金只有小部分。在岩甾的默许下,该公司与吴长斌等人串通制作虚假财务报表及项目审计书应付监督检查,导致整个项目连年亏损,造成国家资金大量流失。

“三公”经费管理混乱,虚列支出套取资金。据办案人员介绍,普洱市农业农村局各项规定、制度执行缺位,内部管理问题频发,如未执行资产实物管理制度、未完善库存物资管理制度、未明确管理人员责任。单位“三公”经费管理开支混乱,存在虚列支出套取资金,个人报销接待费、差旅费等问题。经查,岩甾在担任普洱市农业局党委书记、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先后多次安排下属借支单位资金共计人民币98万余元,并交其个人使用。另安排下属多次用单位资金为其处理生活上的开支,涉及资金共计人民币27万余元,后安排相关人员以虚开或虚增发票的方式到单位进行报销。

以问题为导向,涉案单位积极整改

2022年3月,岩甾贪污、受贿案一审开庭。经查,岩甾在担任普洱市农业局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收受贿赂共计366万余元,贪污公款125万余元。吴长斌利用职务便利收受贿赂62万元,贪污项目资金180万元,已于2021年12月被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该案共牵出普洱市农业农村局县处级领导干部7人,截至目前,已有8人被立案审查调查,相关人员涉嫌职务犯罪问题已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普洱市纪委监委通过查办该系列腐败案,挽回国家经济损失1000余万元。

普洱市农业农村局系列腐败案案发后,在普洱市纪委监委的指导下,该局党委迅速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以问题为导向制定周密方案,及时作出整改。

针对资产管理缺位问题,市农业农村局完善固定资产清理排查、登记造册、库存物资管理制度,明确管理人员责任。对优农协会、庆丰公司欠缴市级重点项目前期工作经费问题,成立专班进行追缴。截至目前,优农协会已交回欠款126万元;庆丰公司因项目建成后未能顺利招商,无经营收入,暂时还款10万元,所剩欠款正陆续归还。

针对涉农项目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市农业农村局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项目申报严格执行专家组论证,项目资金拨付一律根据项目实际进度支付,定期与财政部门对账,做到账账相符、账表相符、账实相符。高标准农田建设、产业扶贫项目等实行权力下放由县级实施,全程指导和监管,对存在问题及时下发整改通知,做到放权不放责,监管不干预,确保项目建设依规依法、阳光廉洁。

针对市农业农村局资金开支管理混乱、虚列支出套取资金等问题。该局成立了会计独立核算中心,对局属各单位资金支出进行集中核算,每笔资金支出都需中心会计交互审核无误、签字背书,再由总计核人员复审后支出,并聘请第三方审计单位定期对各单位资金支出进行审计,双管齐下堵住资金支出漏洞。

查一案清一域,护好群众“米袋子”“菜篮子”

“现在系统内制度更加健全、执行更加有力,什么都按规矩办,谁都别想钻空子。”4月25日,市农业农村局相关负责人对前来走访的纪检监察干部说,以案促改后,农业农村系统各项制度机制建立健全,确保农业项目资金安全、干部廉洁。

为清除涉农领域顽瘴痼疾,推动个案查处向修复净化政治生态转化,去年以来,普洱市启动全市农业农村系统党风廉政建设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拉网式”监督检查。

普洱市纪委监委结合查处的市农业农村局系列腐败案,围绕项目选定、实施、监管、验收、收益分配等关键环节,如清查项目选定中是否存在虚假招投标、串标行为,在项目实施中是否存在优亲厚友、弄虚作假问题等,全面排查摸清全市农业农村系统责任、腐败和作风问题,深挖涉农领域违纪违法问题根源。

针对监督检查发现的75个问题,该市纪委监委及时将问题汇成清单,向主管部门进行反馈并提出意见建议,确保做到边查边改,截至目前,已完成整改74个,长期坚持1个。

“农业农村系统工作氛围焕然一新。”普洱某蔬菜种植基地企业负责人表示,专项整治以后,没有遇到过吃拿卡要现象,干部服务企业态度更好,措施更实,企业与政府的合作也更多了。

经过系统治理,该市农业农村局聚焦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保供,优化服务、主动作为,目前培育了普洱华泰农产品有限公司等10家市级以上蔬菜种植龙头企业及遍布10县区的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315个,完成蔬菜播种面积77万亩、产量99.3万吨,产值23亿元。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34.56万亩,完成粮食播种面积514.02万亩,总产量120.49万吨,粮食生产实现“十八连增”。生猪生产稳定增长,全市肉类总产量达39.67万吨,群众“米袋子”“菜篮子”稳稳当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