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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建立受处分人员教育回访机制 推进教育回访工作制度化

发布时间:2022-04-20 17:10:04   来源:昆明市纪委监委

“我犯了错误受到处分,组织上没有‘一棍子打死’,多次对我开展回访教育,帮助我认识和改正了错误,让我重拾了信心。”日前,昆明市一名受处分干部在接受昆明市纪委监委回访教育时感慨地说出心里话。在及时有效的教育回访工作的带动下,该受处分干部已成为所在部门干事创业的重要力量。

今年以来,为深入贯彻党的“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切实落实昆明市激励干部担当作为,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的要求,昆明市纪委监委制定出台了《关于对受处分人员回访教育工作办法》,切实做好监督执纪“后半篇文章”,有序推进对受处分人员的常态化回访教育,进一步激发干部敢于履职尽责的内生动力,为推进“清廉昆明”建设提供坚强保障。

市纪委监委建立回访教育多部门联动机制,按照“谁办理、谁回访”的原则,明确回访教育工作由监督检查部门、审查调查部门、案件审理部门和派驻(出)机构等相关职能部门衔接配合、共同负责,采取日常回访与不定期回访方式组织开展。

完善回访教育监督的内容,市纪委监委在全面及时掌握受处分人员思想、工作、作风表现的基础上,加强对受处分人员的监督和管理,做细回访教育的监督内容。开展回访教育期间,回访教育人员在了解回访教育对象对所犯错误的认识、整改情况和近期学习工作情况的同时,认真听取所在单位及干部职工对回访教育对象思想、工作情况的基本评价,查看所在单位对回访教育对象开展教育和帮扶情况,帮助回访教育对象分析所犯错误的原因,总结教训,轻装上阵,重新投入工作。

此外,市纪委监委还积极构建回访教育激励制度。根据回访教育情况分类处理和有针对性反馈,做实回访教育的激励效果。对于已经端正思想、以实际行动改正错误,作出积极贡献或突出成绩,人民群众反映良好的,予以积极肯定,及时向所在单位和党组织反馈;对悔过认识不到位,虚假悔过、表面悔过,改过成效不明显的,严肃批评教育,要求其端正态度、正确对待,并向所在单位和有关党组织反馈整改,让回访教育的作用有效体现在受处分干部的思想和行动上。

“我们坚持把严格管理和关心关爱受处分干部结合起来,做深回访教育的引导作用,切实做到思想教育到位和人文关怀到位,对想要真诚改过自新的同志,及时地拉一把,引导受处分干部提高认识、改正错误。”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回访教育期间,还注重了解回访教育对象的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保障,对于存在困难、问题的情况,及时帮助解决,做到政治上激励、工作上支持、心理上关怀,让受处分干部感受到组织的关怀和温暖,激发干事创业的热情,更加忠于职守、担当奉献。

去年以来,昆明市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共回访教育受处分人员110人次,进一步推动全市形成激浊扬清、干部担当作为、奋发有为的良好政治生态。(张云秋  付润瑞 || 责任编辑  国怀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