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落实“清廉云南”建设行动部署,推动“清廉文山”建设落地见效,近日,文山州纪委监委下发通知,成立3个监督检查组,对全州各级各部门公务用车管理使用情况开展“飞行点穴式”监督检查,深入整治“车轮上的腐败”。
此次监督检查紧紧围绕“超编制配备公务用车,公务用车配备价格、排气量、类型超标准”“将党政机关公务用车产权注册登记在下属单位、企业或者个人名下,逃避监管”等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的15类具体表现,重点聚焦超编制配备公务用车、不严格执行公务用车购置审批制度、未经审批或报备使用公务用车、未执行公务用车“三定点”制度、违规长期租用车辆、接受企业和个人赠送的车辆、占用借用换用管理服务对象车辆、既领交通补贴又违规使用公务用车、利用公务用车加油卡为私车加油等情形进行。
“2007年9月6日至2020年6月间,广南县林草局一直调配使用广南县林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购买的一辆丰田霸道越野车,并将此期间车辆产生的保险费、修理费、燃油费等费用交由县林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支付。2019年2月,王海祥任局党组书记、局长后,没有及时采取措施,纠正制止违规违纪行为,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在开展监督检查过程中,文山州纪委监委坚持问题导向,对发现的“车轮上的腐败”问题及时通过协同办公平台及州内媒体网站进行通报曝光,发挥警示震慑效应,持续释放查纠“四风”不止步、不停歇、不放松的强烈信号。
文山州机关事务局作为文山州公务用车的主管部门,通过这一次“飞行点穴式”监督检查,进一步认清了责任,认识到了遏制“车轮上的腐败”的重要性和严重性,并针对违规使用公务用车问题,按照全面与重点相结合、管车与管钱相结合、短期与长期相结合的要求,对专项整治过程中发现的在公务用车监管过程中的问题和薄弱环节逐一对账销号,采取健全公车管理制度、整合监督力量、运用科技手段等措施,坚决堵塞公务用车监管漏洞,减少‘车轮腐败’滋生空间。
“在全面从严治党、深入纠治‘四风’的新形势下,一些党员干部对中央三令五申置若罔闻,特别是公务用车改革后,仍有一些党员干部公车私用、私车公养、长期占用下属单位车辆、违规配备公务用车等问题,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我们将严厉打击,坚决纠治。”该州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人表示,开展公务用车管理使用专项监督检查的出发点除了发现问题、形成震慑外,更侧重于督促有关部门从公务用车日常监管、日常运行维护“三定点”、公车平台管理等方面健全完善公务用车管理规章制度,达到用制度遏制“车轮上的腐败”的效果。
据悉,文山州纪委监委此次共对5个县(市)、16个乡镇(街道)、24个州县(市)部门开展监督检查,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50余个;麻栗坡、马关、富宁3个边境县自行开展监督检查,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9个。1月至3月,州、县纪检监察机关共访谈党员领导干部80人次,梳理核实45起疑似违规使用公务用车问题;集中查处案件1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人,问责处理1人,批评教育、提醒约谈2人,2人正在立案审查调查中;通报曝光典型案例3起2人。
“当前全州正在深入推进‘清廉文山’建设行动,我们将以开展以‘小’见严纠‘四风’专项行动为契机,持续深入组织开展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专项整治,进一步强化日常监督管理,提高公务用车使用管理信息化、规范化水平,从源头上防止公车私用、私车公养等行为的发生。”州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查为媛 赵海 || 责任编辑 王云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