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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常态化开展澄清工作 为干净干事者撑腰鼓劲

发布时间:2022-04-13 17:23:20   来源:普洱市纪委监委

“今天我们来的目的只有一个,就是再次为受到不实检举控告的干部澄清正名,为经得起考验的干部当好后盾。”日前,普洱市纪委监委到宁洱县召开失实检举控告澄清会,再次为受到不实举报的宁洱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范萍澄清正名、消除影响。

2021年1月,普洱市纪委监委就曾收到关于范萍相关问题的举报信。后经核查,匿名举报信中反映问题均与事实不符,市纪委监委于同年5月到该县召开失实检举控告澄清会。

时隔一年,几封关于范萍相关问题的举报信又摆在普洱市纪委监委第四监督检查室主任面前。

“我们澄清了一次,现在又被举报,这位同志到底有没有问题?如果没有问题,反复举报的目的又是什么?”面对这几封举报信,市纪委监委第四监督检查室主任产生了疑问。

“这次核查我们不能再就案查案,要让我们的纪检干部下沉到被监督单位,开展‘蹲点式’监督调查,全面深入细致地了解情况,为被举报的对象清晰‘画像’。”

对此,该市纪委监委第四监督检查室联合宁洱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组成3个核查组,下沉一线,深挖问题根源。

核查组通过实地核查、走访单位干部职工、调取相关资料,了解具体情况。获取的种种证据均表明此次举报反映的问题依旧是失实。

“这次我已经没有了第一次收到函询时的忐忑和委屈。清者自清,我相信组织会还干净干事者清白。”再一次受到不实举报,范萍坦然地表示,有组织作后盾,自己将一如既往恪尽职守、秉公执法、伸张正义。

长期以来,市纪委监委不断总结前期的工作经验,完善工作机制,标本兼治一体推进澄清正名工作。一方面,将信访窗口搬到群众身边,印制《信访举报指南》,进村入户开展广泛宣传,引导群众合法理性表达利益诉求;另一方面,向诬告者“亮剑”出招,会同有关部门加大打击力度,提升打击准度,对诬告陷害者依规依纪依法进行处理。

此外,该市纪委监委对经调查核实为举报失实的问题,根据问题的类型及影响程度,采取当面告知、书面通知和召开会议等方式向被举报者反馈调查核实结果,予以澄清正名,让被诬告的党员干部卸下思想包袱,感受到组织的关心关爱,消除顾虑安心工作。

去年以来,市纪委监委配合公安机关查处4名诬告者,为受到不实举报的32名干部公开澄清、暖心正名。接下来,该市将继续为实干者撑腰,严查诬告陷害行为,激励党员干部勇担当、善作为。(兰岚 || 责任编辑  吴刘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