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着力提升案件查办质量效果,近期,西双版纳州纪委监委坚持领导带头,实行纪委书记“领衔办案制”,主要领导既当“指挥员”又当“战斗员”,强化常委、委员对审查调查工作的领导,实行领办制、主办制、主谈制。通过主要领导靠前指挥,加强对重点个案的突破,在不断提升执纪执法和指挥办案综合能力的同时,推动审查调查工作稳中求进高质量发展。
在领衔查办案件的过程中,第一时间组成专案组召开案情分析会,商讨制定审查调查方案。充分发挥主要负责人“案件主办人”“主攻手”作用,实时跟进指导审查调查工作,积极调动办案人员自主性,强化协同作战,把“程序意识”细化到审查调查的文书审批、笔录制作、证据调取等环节,严把审查调查程序关;组织开展精准、高效的数据查询、证人询问、证据收集固定,审核谈话笔录、涉案证物等关键证据,严把证据审查关。
同时,牵头抓好案件查办“通篇文章”,将以案促改、以案促治贯穿审查调查全过程,把办案、整改、治理和办案、监督、警示贯通起来,通过审查调查,把被留置人员违纪违法的多重因素找出来,把他们成长轨迹中的“病灶”挖出来,推动制度化、机制化建设,做到惩治同向、同步、同进,力求实现查处一个案件、解决一类问题、健全一批制度,实现审查调查工作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领衔办案有利于促进信息第一时间获取,动态第一时间掌握,问题第一时间研究,工作第一时间部署,资源第一时间调动。”州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下一步,该州纪委监委将制定印发《西双版纳州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领衔(指导)办案工作办法》,着力提升纪检监察机关执纪执法效率和质量,推动全州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周荣 || 责任编辑 王云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