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同志,你分管的部门工作,上次碰头会安排部署6项,目前已完成3项,2项在进行,1项未启动,务必切实转变作风,牢固树立效率意识和质量意识,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日前,丽江市纪委监委召开领导碰头会。
丽江市纪委监委积极践行“典型引路法”,出台《丽江市纪委监委领导碰头会制度》(以下简称《制度》),从领导做起,率先垂范,以压实责任敦促班子成员从讲政治的高度审视纪检监察使命任务,带头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能,比学赶超、争先进位,推动形成转作风下基层抓落实的工作合力,促进各项工作高效有序推进。
《制度》明确碰头会主要任务是传达有关会议、文件精神,研究并推动贯彻落实;通报(汇报)重点工作推进情况;交流工作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反映、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普遍性困难和问题。碰头会不得替代办公会和纪委常委会,每周召开一次,遇有紧急情况和急办事项可随时召开。
碰头会主要围绕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研究纪检监察工作,就如何发挥职能作用、搞好配合作出决策;研究省纪委监委和市委交办的重大事项贯彻落实的意见及向省纪委监委、市委提交重要工作建议及请示;各班子成员对分管部门的上周工作完成情况和本周工作计划进行交流汇报,详细说明安排部署的各项重要工作进展情况,查找不足,明确本周需要抓好的主要工作;讨论其他需要碰头会研究的工作。
据介绍,建立领导碰头会制度是委领导班子以新的精神面貌和状态投入到工作中的一种制度性成果,也是转变工作作风,促进各项工作落实的一项制度性举措。通过搭建起班子成员之间相互沟通交流的平台,使班子成员能够及时沟通、分工不分家、相互协作、凝心聚力,进一步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召开领导碰头会就是及时研究、沟通、调度、安排、推动重大工作落实和重要问题解决,推动各项工作高效运行,不断促进干部作风转变,使领导班子充分发挥表率作用,以上率下,勇于担当,发挥‘头雁效应’。”市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说道。(罗德山 || 责任编辑 李羽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