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综合考核优秀等次的单位(部门)11个,分别是第一监督检查室、宣传部、市委巡察办……考核良好等次的单位(部门)42个……”
近日,保山市纪委监委印发《关于2021年度综合考核结果的通报》,晒出各县(市、区)纪委监委、园区纪检监察工委、市纪委监委各派驻(出)机构、机关各部门和市委巡察机构共53个考核对象2021年度工作履职情况成绩单,充分发挥综合考核激励先进、鞭策落后的作用,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精气神。
“考核关乎工作评价、干部任用、个人发展。考什么、怎么考不只是技术问题,而是干事创业的政策导向大问题。”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该市纪委监委立足政治机关的职责定位,紧扣监督执纪问责与监督调查处置,按照“缺什么、补什么,弱什么、强什么”的考核导向,科学设置考核环节和重点内容,全面、准确对干部履职尽责、工作成效进行综合评价,考准考实干部政绩,不让默默奉献的“老实人”吃亏,也不让敢闯敢试的“创业人”担心。
该市纪委监委坚持考人与考事相结合的原则,把考核措施细化到具体的事、具体的工作中,在推进具体事务中考核干部的政治忠诚、政治担当和政治能力,在工作任务推进过程中考核干部的态度、想法、精神状态,突出在实践中看现场、看业绩,做到既让干部服气,又让干部满意,更好地发挥考核的导向作用,全面提高工作质效。
考核是基础,运用是关键。市纪委监委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对2021年度综合考核结果为优秀等次的11个单位(部门)进行通报表彰,充分调动和保护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激励干部继续担当作为;对综合考核结果为良好等次的42个单位(部门)指出差距,提出改进意见,激发纪检监察干部争先进位的意识,营造“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同时,将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总体评价和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以赏罚促勤政,推动纪检监察干部在高质量发展中扛重活、打硬仗、创实绩。
“通过‘晒’出考核结果,充分发挥激励约束作用,引导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学先进、找差距、争先锋,保持‘越是艰险越向前’的英雄气概,强化‘今天再晚也是早、明天再早也是晚’的效率意识,激发干事创业内生动力,高标准高质量抓好各项工作落实,不断提升纪检监察工作的保山‘辨识度’‘贡献率’和‘保山成色’。”市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赵朝普 || 责任编辑 吴刘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