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乡有没有制定安全生产方案?”
“你单位有没有针对集体中毒、火灾等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
日前,红河州纪委监委充分运用“2+1+1”工作联动机制,立足“监督的再监督”职责定位,将安全生产作为监督重点,针对道路交通、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重点工贸企业等各重点领域、各生产环节,下沉一线开展安全生产专项监督,着力发现和解决问题,督促各类责任主体履行职责,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受疫情等多种因素叠加影响,一些企业减少安全生产投入,有的为了赶进度、抢工期开足马力,导致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急增。红河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一方面督促应急管理部门推动各县市层层制定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年度工作清单,把安全生产纳入高质量发展评价体系,对履职情况定期通报、及时提醒;对职责交叉、联系紧密的领域和环节建立联动工作机制,防止事前事中出现监管盲区,严格落实事中监管事后追责。另一方面,将“为民办实事”与“安全生产专项监督”结合,开展“帮扶式”监督。
金平县督促推动县应急管理局帮助相关企业开展以泥石流、火灾等灾害为背景的重点演练,并为相关企业生产场所配备灭火器,帮助企业规范管理易燃易爆物品。开远市走村入户向广大群众重点了解各乡镇各单位前期防范应对安全工作落实情况,督促各级各部门完善措施,抓好生产安全。元阳县对辖区内旅游、建筑及矿山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开展监督,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及次生灾害发生。弥勒市对全市应急保障物资储备、物资发放等工作跟进监督、精准监督,杜绝“微腐败”问题滋生。
此外,该州坚持问题导向,督促应急管理部门建立系统思维,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在防灾减灾救灾、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等行业领域中的作用,利用卫星监测技术加强对露天矿山、尾矿库等风险的早期识别,从“人防”向“技防”转变,筑起消除安全隐患的“防护墙”。
“安全生产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必须严之又严、实之又实、细之又细,久久为功,常抓不懈。”州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接下来将围绕宣传发动、火源管控、资金使用、应急处置、值班值守5个环节,开展清明节期间防火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进一步压实各级各部门森林防火责任,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护航安全发展。(刘连旺 || 责任编辑 王文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