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普洱市纪委监委出台《普洱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综合协调工作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以“牵头负责、共同参与、分工明确、各司其职”为原则,建立党风政风综合协调工作机制,推动形成“大监督”格局。
“《办法》中明确了会风会纪监督、‘蹲点式’监督、政治生态分析等工作的重点要点、工作模式和时间节点,有效防止监督方向走偏、监督内容泛化、监督效果弱化。”
“把日常工作要求转化为制度落实,有助于形成内外衔接、上下贯通的‘一盘棋’格局,‘化零为整’,凝聚合力,推动党风政风监督工作有力、有序、有效。”
《办法》在为做细做实党风政风日常监督提供规范指引的同时,从党风政风监督工作的协调会商、指导联系、信息互通、情况报送等方面形成“子机制”,得到了各级纪检监察干部的认可和好评。
针对党风政风监督工作涉及面广的问题,该市纪委监委建立综合协调会商机制,由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充分发挥综合部门“穿针引线”的引擎带动作用,及时组织协调相关责任部门对监督工作事项进行会商。
与此同时,明确专项治理工作,重大事项、重点工作办理的召集人、责任人,并定期召开年度综合协调工作会议,对年度工作情况进行梳理通报,指出存在问题,会商落实措施,做好业务问题答疑。
“综合协调会商机制在各部门之间形成同向发力、同频共振的监督态势,也有助于推动强化纪检监察专责监督与其他方面监督的协调衔接。”市纪委监委监督检查室相关负责人表示,在综合协调会商机制的推动下,各监督力量形成了发现问题、纠正偏差、精准问责的有效合力。
在充分发挥整合优势的基础上,工作机制下的信息互通机制与情况报送制度、质量评估反馈制度形成综合效应,横向纵向多层次形成双向反馈。
横向畅通党风政风、监督检查、审查调查等有关部门之间的沟通渠道,实时互通信息,信访、案件监督管理、派驻机构、巡察等部门及时反馈相关问题线索,推动各类监督有机贯通。纵向与各县(区)纪委监委及相关部门及时反馈问题线索办理进展情况,及时跟踪问效。
为提升党风政风监督工作质效,市纪委监委分片区、分领域开展日常督促指导,及时跟进重点工作落实情况,并根据监督重点对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治“四风”树新风、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问题等监督工作开展针对性强的业务培训。
“强化业务能力的同时,也要有合理的评价体系、奖惩制度作为推动。”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有关负责人介绍,为防止《办法》落实“走空”,市纪委监委将每半年对相关部门工作质效进行综合评估,并作为年度综合考核评分依据。
针对监督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经验做法得到有效推广的进行加分,针对以行业部门工作落实情况代替监督工作情况、落实工作互相推诿扯皮的进行提醒或约谈,情节严重的要求作出书面检查,并在系统内公开通报。(马颖 罗军 || 责任编辑 国怀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