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认真研究制定整改落实措施,严格资金管理,确保资金合法合规使用。”“要采取有效整改措施,研究制定欠拨资金拨付时间表,及时归还挤占挪用的资金……”日前,针对相关问题线索核实处置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德宏州监委先后向盈江县政府、德宏州检察院下发了监察建议书。
针对州检察院存在虚假列支住宿费套取公款的问题,监察建议书要求州检察院深入查找问题根源、举一反三,强化监管,完善制度,切实用好管好资金,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针对盈江县政府存在违反政府专项债务管理有关规定,欠拨、挤占地方政府新增债券资金问题,监察建议书提出对欠拨、挤占地方政府新增专项债券资金进行确认,采取有力措施、加大整改力度,确保问题得到及时整改等建议。
“接到监察建议书后,我们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会议研究制定整改措施,推进落实整改工作。”“监察建议书是对我们工作的提醒和警示,我们及时研究,并按照要求报告反馈整改情况……”
州纪委监委不仅注重纪检监察建议书的针对性和及时性,还对每一份纪检监察建议书的内容认真研究,结合建议对象的实际情况,认真分析存在问题,提出可操作、能落实、好问效的建议。同时,明确每一份纪检监察建议书收到后的执行情况反馈时限,强化跟踪督办问效。
去年以来,德宏州纪委监委对日常监督、审查调查、巡视巡察、信访举报等渠道发现的问题进行精准把脉,深入分析原因,提出改进意见,并发出纪检监察建议书67份,有效推动医疗卫生、生态环保、审批监管、执法司法等重点领域一批“老问题”得到解决,相关部门和系统的管理监管机制和制度得到健全完善。
“发出纪检监察建议书只是一种工作方法,不是目的。”州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发出纪检监察建议书是认真做好追责问责和查办案件“通篇文章”,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的措施和手段,重点在于持续跟进监督,确保建议书的内容得到及时落实,发现的问题得到有效整改。(郑绍健 || 责任编辑 陈雪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