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工程一期项目开工;开展畜禽禁养限养清理整治专项行动,累计退出养殖户624户;第一污水处理厂、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后的出水接入湿地进行生物净化处理……”
自“湖泊革命”启动以来,通海县纪委监委聚焦杞麓湖保护治理领导责任、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监管责任及纪律作风问题开展监督检查,以强有力的政治监督,推动湖泊保护治理决策部署落地见效。
该县纪委监委制定《通海县纪检监察机关推进“湖泊革命”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方案》,成立“湖泊革命”监督执纪问责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组、追责问责组、线索核查组,发挥“室组地”联动、巡纪协作的监督优势,坚持一线工作法、典型引路法,精准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和重点监督检查。
“长河社区土地经营权流转确认签约面积完成率长期排名靠后,对全局工作造成了不良影响。社区党总支被检查问责,党总支书记杨某云被通报问责……”在前不久召开的全县领导干部大会上,县委主要领导通报了一批在“湖泊革命”中失职失责的典型案例。
监督检查组通过明察暗访、专项检查、调研督查等深入“湖泊革命”工作一线,运用对照任务派单、领导交办件完成情况以及听取情况介绍、走访干部群众、查阅工作资料等方式,着力发现和纠治“湖泊革命”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假作为以及履行主体责任、监管职责不到位等问题。
通过“大监督”确保“大执行”,县纪委监委与巡视巡察机构、职能部门、审计机关等建立上下联动、左右协调的线索移交机制,坚持快查快处、从严执纪,坚决遏制“湖泊革命”工作中的腐败和不正之风问题。同时,做好审查调查“后半篇文章”,剖析杞麓湖保护治理方面发案原因,找准制度漏洞,盘点突出问题,警示教育党员干部,持续净化政治生态。
“湖泊革命”启动以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处置问题线索4件,给予党纪处分1人,问责1个党组织及其负责人,对5个村民小组党支部给予通报批评,约谈领导干部120余人次,发出《问责预警》4份、《工作提示函》9份,通报监督检查中发现的作风问题2期。
“对符合‘三个区分开来’精神的7种情形予以容错,旗帜鲜明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为改革创新者撑腰鼓劲;对被处理的干部也要定期回访,帮助他们重拾信心、轻装上阵、积极作为。”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要用监督加压、用信任加力,激励全县党员干部提振信心再发力,共同守护好“母亲湖”。(柏元勋 || 责任编辑 李羽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