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文山州通报2021年度全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情况,对考核为基本合格的富宁县、州政府办公室、州公安局3家单位,要求2022年2月28日前向州委作出深刻书面检查,进一步压紧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
“对考核为基本合格的单位,我们一方面是报请州委主要领导或委托州纪委监委、州委组织部主要领导,代表州委对其党政主要负责人、纪委书记(监委主任、纪检监察组组长)进行约谈;另一方面是取消这三家单位领导班子及其党政主要负责人、纪委书记(监委主任、纪检监察组组长)2021年评先评优资格。”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负责人强调。
据了解,该州还要求基本合格单位2022年4月底前召开1次党委(党组)党风廉政建设专题民主生活会,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和成员要对照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围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全面从严治党、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等方面的突出问题,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举一反三,深入查找存在的差距和不足,明确努力方向和具体整改措施。
“我们将知耻而后勇,自觉接受监督,支持配合监督,敢于揭短亮丑,全面深刻地查找问题,正确对待考核评价结果,对发现的问题即知即改、立行立改,使这一次检查考核成为发现问题、整改提高、促进‘三服务’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助推器’。”州政府办公室有关负责人表示。
“富宁县委将及时向州委做出深刻检讨,并根据州委党风廉政建设考核组反馈的问题,认真查找原因,举一反三,结合实际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形成专题整改报告,切实抓好落实,确保整改到位。”富宁县委主要负责人表示。
目前,基本合格单位党委(党组)正在扎实抓好整改落实,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加强督促检查,并于2022年7月底前组织复查验收,对整改不重视、责任不落实、整改不到位、效果不明显的严肃追究责任。
“我们就是要通过检查考核,督促各级各部门进一步健全完善管党治党的制度机制,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做到敢管敢严、真管真严、长管长严,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把管党治党‘严’的要求、‘实’的举措落实到每一个支部、每一名党员,充分发挥各级党委(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为‘三个示范区’建设提供坚强政治保障。”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负责人表示。
近年来,该州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的重要内容,作为持续修复净化文山政治生态的重要举措,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和业务工作紧密结合,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通过以考促学、以考促责、以考促改、以考促干,既推动了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的落细落实,又推动了文山政治生态的持续修复净化。
“我们将把‘以案促改’作为长期政治任务,认真落实省委‘八个坚决肃清’要求,用最坚决的态度、最坚定的决心、最务实的举措肃流毒、清影响,破立并举、扶正祛邪、正本清源,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培育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倡导忠诚老实、公道正派、实事求是、清正廉洁等价值观,努力建设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社会清朗的‘清廉文山’。”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负责人表示。
该州通过检查考核,既发现和纠正各级党委(党组)和领导干部中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扛得不牢、压得不实、抓得不紧等问题,又进一步压实各级党委(党组)和领导干部抓纪律作风、抓工作落实、抓班子带队伍的责任。纠治歪风,弘扬正气,提振了干事创业精气神,“考”出了真问题、“考”出了真水平、“考”出了新气象,推动形成了干在实处、走在前列的干事创业新风。下步将持续加大检查考核特别是日常监督检查力度,督促各级党委(党组)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制定责任清单和年度任务安排,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常委会会议(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每季度研究、评价、安排主体责任派单工作,落实好常委会会议(党组会议)随机听取领导干部派单落实情况汇报机制。要求州委常委班子成员当好引领、当好示范,带头管党治党,以州委常委班子成员自身的廉洁,带动整个文山的清正廉洁。
“关键就是要督促各级党委(党组)书记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职责、第一任务、第一工作,切实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自己、作好表率。督促各级党委(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主动担责、全面负责、科学履责,切实把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抓好分管领域管党治党工作,全面促进全州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积极主动担当作为,使‘文山之干’在壮乡苗岭蔚然成风。”文山州委主要负责人强调。(方永祥 || 责任编辑 李羽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