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反映综治信访办工作人员铁某某在信访件保管过程中工作不负责任造成信访件遗失的问题不属实,现特向大家澄清说明……”日前,在临翔区凤翔街道会议室,街道纪工委书记宣读完澄清正名通报后,会场响起热烈的掌声,坐在台上的铁某某露出了久违的笑容。
此前,凤翔街道纪工委收到群众举报,反映街道综治信访中心干部铁某某存在工作不负责任的问题。随后,凤翔街道纪工委通过调取文件、查看档案、走访相关人员等调查核实,经过充分论证研判,证实举报反映的问题失实。
事实调查清楚后,凤翔街道纪工委向信访举报人反馈调查结果,并按相关要求启动澄清正名程序,对调查结果进行公开反馈。
“这段时间心里还是有些委屈,工作干劲也提不起来,背负了很大压力。感谢组织为我澄清事实,现在堵在心里的石头终于落地了,今后我会更加努力地工作,不辜负大家的信任。”在事实澄清后,铁某某感到如释重负。
这是临沧市纪检监察机关为受到不实举报干部进行会议澄清正名、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的一个具体实践。
近年来,临沧市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把澄清失实检举控告列为重点工作,在查明举报事实的基础上,及时为受到诬告陷害的干部澄清正名,对恶意举报、诬告陷害的严肃处理,释放激励干部担当作为、正确行权正能量。
该市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纪检监察机关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及失实检举控告澄清工作办法(试行)》相关规定,结合实际研究制定落实措施,进一步严明澄清标准,严格澄清程序,在线索梳理和核查环节上狠下功夫,严把领导审批、集体会商、案件审核等程序关,还原事情真相,并区分不同情况,采取书面澄清、当面澄清、会议澄清、通报澄清等方式,为干部消除负面影响,让组织的关爱有温度、接地气。
为干事者撑腰鼓劲的同时,该市纪检监察机关还通过下访一线宣讲、微信公众号刊载、印发纪检监察信访举报指南及信访举报联系卡等,集中宣传纪检监察机关检举控告的受理范围、举报渠道、实名检举控告的处理、诬告陷害行为的查处以及检举控告人的权利和义务等,引导干部群众从“要举报”转变为“会举报”,从源头上预防诬告或错告行为的发生。
“捕风捉影、肆意捏造的不实举报,不仅挫伤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更会让党员干部寒了心、泄了劲。”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该市纪委监委将围绕澄前评估、澄清程序、澄后跟踪环节拧紧“责任链”,常态化推进澄清正名、容错纠错工作,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去年以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开展失实检举控告澄清13件,为18名受到失实检举控告的党员干部进行了澄清正名。(刘冉冉 王晓燕 高文涛 || 责任编辑 王云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