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宣读中共楚雄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给予陆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的决定……”近日,在楚雄市某局单位会议室内,该市纪委监委工作人员宣读了对陆某的处分决定。
“对自己所犯的错误我服从组织处理决定,今后我将吸取教训,加强学习和自我约束……”陆某当场表态并深刻检讨自己所犯的错误。
“希望受处分的同志及全体干部职工引以为戒、吸取教训,并深刻反思自己的行为,避免再犯同类错误……”市纪委监委工作人员还对全体参会人员开展警示教育。
为做好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进一步传导主体责任压力、维护纪律严肃性、拓展纪律教育功能、强化纪律处分执行的作用,楚雄市纪委监委在严查快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的同时,认真落实以案促改、以案促教要求,活用处分决定书,将宣布处分决定与警示教育相结合,通过在宣布处分决定会议上,受处分人自我反思剖析、党组织负责人表态发言、纪检干部进行以案释纪等方式,警示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该市纪委监委结合受处分人所在单位、系统的政治生态情况和部门、行业特点等,对普遍性倾向性苗头性的问题下达纪律检查建议书、监察建议书,督促所在单位召开以案促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警示教育大会,健全工作制度,实现惩戒、教育、整改效果的最大化。
为让违纪违法案件发挥正向效应,市纪委监委还注重多样化开展警示教育,在全市组织开展“以案促改”“十个一”警示教育活动,通过出台《楚雄市关于开展常态化通报违纪违法案例工作的实施办法》、编发《楚雄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警示教育读本》和拍摄专题片等形式,生动讲述违纪违法案件,让党员干部从身边案例中汲取教训,增强纪法意识、程序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筑牢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思想堤坝。
市纪委监委跟进实施“暖心工程”,适时对受处分人员开展回访教育,跟踪了解被处分人的思想动态,做好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帮助被处分人正确认识、认真反思受到处分的原因。此外,与其所在单位党组织交换意见,坚持教育疏导,让被处分的干部放下思想包袱,以良好的精神状态继续在工作岗位上履职担当。去年以来,该市共开展回访教育40余人次,发出纪律检查建议书、监察建议书19份。(黄永美 张桂华 || 责任编辑 王文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