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廉政风险排查既是全州纪检监察机关深入贯彻落实州委‘担当实干 争先跨越’大讨论活动的纪检监察实践,更是加强纪检监察队伍自身建设的内在要求……”
近日,红河州纪委监委下发《关于开展廉政风险排查的通知》,通过在全州纪检监察机关开展廉政安全风险排查,为纪检监察干部“排毒养廉”,不断强化对纪检监察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切实筑牢纪检监察干部拒腐防变“防火墙”。
该州纪委监委紧扣岗位职能职责和权力特点,认真对照党的六项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及办案安全等纪律规定,通过岗位自查、关联岗位互查、集体排查等方式梳理排查廉政风险点,并结合思想、行动、责任、能力、效率、作风、纪律“七论”内容,制定切合自身岗位实际的风险预警防控措施,切实找准廉政风险排查防控的着力点和突破口,确保廉政风险找得准、防得牢。
“对已查找出的廉政风险点,我们按照风险发生概率和危害程度将其划分为高、中、低三个等级,并根据岗位职能职责科学严格地评估、确定风险等级。”据红河州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负责人介绍,为提高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实效,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对廉政风险点排查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严格把好廉政风险点质量审核关、风险等级评定关和制定防范措施关。
同时,各县市纪委监委结合实际同步开展廉政安全风险排查。蒙自市纪委监委在找准监督执纪权力运行风险点的基础上,针对监督执纪审查过程中面临的关系网、利益链、感情套等风险点,健全规范制度流程,为权力运行划出边界;开远市纪委监委注重风险防控成果深化运用,按照廉政风险点和风险等级的不同,研究制定对应的廉政风险应对处置方法,建立配套完善的权力监督和廉政风险防范制度、规定及措施;屏边县纪委监委针对排查出的廉政“蚁穴”,梳理建立问题、防范及责任清单,持续加强对防范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真正做到预防在前、警醒在前。
“‘执纪者必先守纪,律人者必先律己’。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就是一次政治‘体检’,要让廉政风险防范意识贯穿于纪检监察系统各岗位、权力运行的各环节,让纪检监察干部时刻规范履职用权,自觉遵纪守法。”州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纪检监察机关不是天然的“保险箱”,纪检监察干部也不具备天生的“免疫力”,廉政风险排查是加强纪检监察队伍自身建设的关键一环,下一步,将持续强化廉政风险防控长效化制度建设及其成果运用,从严从实加强自我监督约束,以铁一般的纪律作风锻造纪检监察队伍。(杨紫童 || 责任编辑 王云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