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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察微故事 | 工会会员费岂能“忘收”

发布时间:2022-01-18 17:09:16   来源:临沧市纪委监委

“我们已经将三年的工会会员费补收齐了,并对问题的根源进行了深刻的反思,请巡察组放心,以后不会再发生类似的问题。”收到立行立改通知书的第二天,被巡察单位的工会主席小陈便向永德县委第一巡察组组长汇报了工会会员费问题整改情况。

在十三届永德县委第十四轮巡察中,县委第一巡察组在与某被巡察单位干部职工个别谈话中了解到,单位领导非常关心干部职工,即使资金困难也给干部职工享受工会福利待遇,但是干部职工却记不清楚自己什么时候缴纳或者缴纳了多少会员费。

是记不清了还是没有缴纳?巡察组敏锐地察觉到该单位在工会工作方面可能存在问题。随即,巡察组查看了单位工会相关资料,资料显示该单位干部职工都是工会会员,都享受了法定的工会福利待遇,但巡察组怎么也找不到近三年来会员缴纳会员费的相关记录。

“陈主席,请问你们工会会员费是怎么收取的?”巡察组找到单位工会主席小陈了解情况。

“什么工会会员费……哦!我们忘记收了……”小陈对工会会员费一词颇感陌生,支支吾吾说不清楚,后找了个理由搪塞道。

“忘记?你们在2018年还收工会会员费的,为什么后来就‘忘记’收了呢?”李组长马上追问道。

“是我们工作疏忽,我们立即整改。”看到李组长手中2018年的会员费收缴清单,小陈急忙承认了问题所在。

《中国工会章程》明确规定工会会员享有工会提供的福利待遇的权利,同时也明确规定工会会员要履行缴纳会员费的义务。“忘收”工会会员费反映的是该单位工会会员权利与义务的不对等,折射的是学习不深入、认识不到位、理解不透彻,执行规定不严格的问题。

次日,一份立行立改通知书便送到了该单位主要领导手中,要求党组织对该问题进行认真研究分析,查找根源,立即整改,补收会员费。

当天,该单位立即召开干部职工会,单位主要负责人带头领学了《中国工会章程》,学习工会会员的权利和义务,学习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向干部职工说明了情况,立即补收了未收的工会会员费。第二天一早,小陈便将会员费收缴记录等资料交到了巡察组手上,“忘收”了三年的工会会员费补上了。

工会经费管理不规范究其根源在于各单位工会管理人员对相关政策规定学习理解不到位,适用政策有偏差。为避免或消除同类问题发生,该县将工会相关问题作为巡察中发现的共性问题,在党风廉政培训、财务管理培训中邀请专业人员对工会政策规定进行讲解答疑,通过发现一个问题、避免一类问题、规范一个领域,放大巡察工作效果,彰显巡察“利剑”作用。(永德县纪委监委  李光存  李正丽 || 责任编辑  段梦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