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领导前往患者家,退还3.75元住院费。”2021年秋天,这条消息在云南省怒江傈僳族自治州不胫而走。
2021年9月2日,怒江州中医医院党委书记姚丽明来到泸水市古登乡,通过乡卫生院、村卫生室多名工作人员,找到医院曾经收治的患者义付益的女儿义春梅,将医院多收的3.75元床位费当面退还。
“我们的工作没有做到位,向你们表示歉意。”姚丽明诚恳地说道。看到医院负责人一边退款一边道歉,而且金额还很小,义春梅感到十分诧异。经过一番解释,她才搞清事情的原委。
根据有关政策,医疗单位应对住院的城镇和农村低保人员减免床位费和诊查费,减轻他们的经济负担。义付益作为农村低保人员,本应享受这一政策福利。但他在怒江州中医医院出院结算时,收费人员却没有减免他的床位费。
2021年7月,怒江州纪委监委在整治医疗机构加重群众就医经济负担问题时,发现像义付益这样没有享受到相关优惠政策的患者还有不少。统计下来,州人民医院和中医医院在2018年多收了574名城镇和农村低保患者3万余元床位费和诊查费。
“由于宣传不到位,有的低保群众不知道在住院时可以享受减免政策。同时,有的收费人员对国家政策的学习也不够,致使国家惠民政策在‘最后一公里’没有落到实处。”怒江州纪委监委派驻州卫生健康委纪检监察组组长颜丽坤介绍。
发现问题后,两家医院很快制定了清退工作方案,安排专人负责清退工作。然而,清退工作开始不久便遇到了难题。有的患者更换了电话号码,联系不上;有的患者交费时用的是现金,无法通过转账方式退款,患者也不愿意花几十元路费到医院领取几十元甚至几元的退款。到8月底,仍有300多名患者的费用没有清退。
9月1日,一场严肃的约谈会在怒江州纪委监委举行,州纪委常委欧红云开门见山地指出,“该还给老百姓的钱,一分也不能少,必须改变坐等患者上门领取退款的工作方式。”一同分析完主客观原因后,两家医院的主要负责人认识到问题所在,当即表示将由医院领导带队深入乡镇,直接与患者取得联系。结果不到3天时间,就全部完成清退工作。
退了钱并不意味着这项工作可以画上句号。在纪检监察机关督促下,两家医院积极与民政、医保等部门沟通协调,实现了低保人员信息的动态共享。同时,两家医院还对收费系统进行完善,做到对低保人员应减免费用的自动减扣。
云南省怒江州人民医院负责同志到患者家中退还医疗费。 周盈莹/摄
“这次退款,最多的有200多元,最少的仅有几元钱。虽然数额不大,但我们维护群众利益就是要从一点一滴的小事做起,从落实国家惠民政策的每一个细节抓起,这样才能赢得群众的认可和信任,才能树立良好的政风行风。”怒江州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
督促退款,只是怒江州纪检监察机关整治医疗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的具体行动之一。除此以外,该州纪委监委派驻州卫生健康委纪检监察组还发现医疗机构在服务态度、核酸检测费用减免等方面的问题7个,督促州人民医院清退30项违规发放的津贴补贴共1000余万元。截至目前,全州纪检监察机关共发现医疗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4件,给予党纪处分1人,政务处分2人,对2名责任人员进行诫勉谈话,开展约谈4人次。
为防止问题反复出现,怒江州纪委监委一方面压实主体责任,督促州卫生健康委开展专项整治;另一方面坚持用制度巩固整治成果,督促各医疗单位进一步健全完善规章制度,加强对医务人员执业行为监管,推进医疗机构行风和医务人员医德医风建设,规范医疗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廉洁行医行为,让患者真切感受到医疗服务质量的提升。
【点评】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是实实在在的,联系服务群众也来不得半点虚浮。从云南怒江退还低保群众医疗费的故事可以看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越抓越细、越抓越实。从具体人、具体事着手,将问题一个一个解决,让群众真实有感,成为纪检监察工作践行初心使命的鲜明亮点。
回首刚刚过去的一年,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把监督“放大镜”聚焦在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上,围绕教育医疗、养老社保、生态环保、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执法司法等重点领域,一地区一方案、一领域一专项推动整治。从停车管理到窗口服务,从农村改厕到城市供热……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通过一个个小切口破题,精准发力、靶向纠治,不断化解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以整治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高雪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