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德宏州纪委监委针对目前全州“烂尾楼”问题清理整治工作中存在的难点、堵点等问题,创新监督方法,下发专项工作通知,要求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相关派驻纪检监察组实行“挂图监督”,推动打好监督推动“烂尾楼”问题清理整治工作攻坚战。
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压实监督责任。“监督推动‘烂尾楼’问题清理整治工作,是纪检监察机关抓实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专项整治的载体和抓手,是以高质量监督执纪问责,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的有力举措。”州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认识目前监督推进“烂尾楼”和问题楼盘清理整治工作所面临的严峻形势和困难,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认真落实省纪委监委关于监督推动“烂尾楼”清理整治工作的部署要求,切实压实监督责任,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把监督推动工作抓实抓细抓好,督促各级相关职能部门履职尽责,强化责任担当,深入推动“烂尾楼”清理整治工作。
进一步梳理存在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州纪委监委要求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严格督促州直和县(市)相关职能部门对开展“烂尾楼”清理整治工作以来存在的问题进行再梳理,严格实行“一楼一策”,重点明确下阶段化解“烂尾楼”和问题楼盘目标任务,并将目标任务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具体化;针对“烂尾楼”和问题楼盘化解存在的问题,逐个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建立整改台账,实行销号管理,确保整改工作扎实有效推进。州纪委监委相关派驻纪检监察组、各县(市)纪检监察机关每月按化解工作进度清单对相关工作开展情况实行“挂图监督”。
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州纪委监委监督推动全州“烂尾楼”问题清理整治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将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工作调度会,对在监督推动“烂尾楼”问题清理整治工作中因监督责任压实不够、开展监督检查不到位、数字监督、虚假监督等原因,致使“烂尾楼”问题清理整治工作滞后,影响全州“烂尾楼”问题清理整治工作的单位和个人将严肃追责问责,坚决以严格的责任追究推动“烂尾楼”问题清理整治工作见成效。(王瑞兴 曾懿萱 刘树明 || 责任编辑 吴刘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