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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记 |  “蒸发”的补助款弄清楚了

发布时间:2022-01-13 16:25:42   来源:保山市纪委监委

“你好,我弟弟家的建房补助款少发了4000块钱,问了村上,他们说不知道,麻烦你帮我问问是怎么回事,少发的钱到哪去了?”

1月6日早上9点,腾冲市五合乡纪委信访接待室走进来两个人。我还没来得及询问,一位老大爷就气呼呼地说道。

我赶紧招呼他们坐下,给他们倒了热茶后,拿起一旁的笔记本详细询问和记录着他们反映的情况。

原来,前来反映问题的老人叫杨某奖,是腾冲市五合乡整顶社区大树脚小组的村民,跟他一起来的是他的妹妹。因其弟杨某位和弟媳妇夫妻2人存在一定的智力问题,多年来一直是他和妹妹帮助着弟弟一家。2019年,兄妹二人帮杨某位建了新房,并按照相关政策领到了建档立卡户因灾搬迁等建房补助款,合计2.6万元。

1月5日,杨大爷听同村的建档立卡户杨昌某说自己家领到的补助款是3万元,比弟弟家整整多了4000块钱。杨大爷很生气,他认为同样是建房,补助款却不一样,村里也解释不清,所以兄妹二人才想着来乡纪委反映。

听完他们兄妹二人的陈述,我立即将二人反映的情况向乡纪委相关负责人进行了汇报。乡纪委相关负责人了解事情缘由后,第一时间通知挂钩整顶社区的干部、乡村振兴办(原扶贫办)负责人、整顶社区总支书记到现场了解情况,并安排人员到国土所、乡村振兴办等部门查询杨某位户和杨昌某户建房补助款发放信息。

经查询,杨昌某户建房时间为2018年10月,申请的补助项目为2018年的因灾搬迁补助2万元和扶贫安居工程补助1万元,而杨某位户的建房时间为2019年1月,申请的补助项目为2019年的因灾搬迁补助2万元和家居环境提升改造项目0.6万元。两户建房时间虽然仅相差三个月,但是不同年份申请的补助项目不一样,补助的资金也就不一样。

乡纪委相关负责人将查询的情况向两人进行了说明,并详细解读了不同项目的补助标准及相关文件,还让两人现场查看了相关补助资金发放表册。同时,对整顶社区支书进行教育提醒谈话,要求社区工作人员高度重视群众工作和群众诉求,将工作进一步落细落实,避免群众产生不必要的误会和矛盾。

清楚了事情的原委,杨大爷兄妹脸上终于露出了笑容,一再向我们表示感谢。

看着两人离去的背影,我也由衷地笑了,为杨大爷兄妹帮助弟弟的行为所感动,也为自己能为他们解决疑问而欣慰。

作为一名基层的纪检监察干部,我们眼中的“小事”却是群众心中的大事。我一定坚持将“群众利益无小事,一枝一叶总关情”的思想贯穿工作全过程,对群众反映的事始终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赢得群众对纪检监察干部的认同感和信任感。(腾冲市纪委监委  赵朝普 || 责任编辑  吴刘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