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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圆谈 | 救活烂尾楼体现民生担当

发布时间:2022-04-25 07:37:16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尹健

媒体近日报道,去年10月以来,云南省开始清理整治烂尾楼,对全省排查出的334个烂尾楼项目,按照“一项目一方案”进行重组盘活,目前已有超七成烂尾楼基本盘活。据悉,河北省石家庄市也在对“烂尾楼”项目进行整治盘活。越来越多烂尾楼传出复工交房的消息,是切实维护群众切身利益、敢于啃“难啃的硬骨头”的民生担当,这对存在烂尾楼问题的其他城市来说,很有可借鉴之处。

烂尾楼是城市之疤、民生之痛。住上更好的房子,是许多家庭的迫切愿望。买房是人生中的大事,许多人努力拼凑交上首付,其余部分靠银行贷款,买房之后就盼着早日住进新房。可是,“房子建到一半,开发商跑了”“说好的学区房,孩子都上学了,房子和学校还没建好”……购房者一方面迟迟住不进新房,另一方面还得还银行按揭贷款,有的购房者迫于无奈,只得搬进没有任何配套设施的烂尾楼里居住。这些烂尾楼背后是成百上千个家庭的心酸和无奈,群众对此反映强烈。那些矗立在城市中的烂尾楼,就像一块块显眼的伤疤,不仅破坏城市形象,还影响投资客商的信心,损害发展环境,影响当地经济社会发展。

解决烂尾楼问题,就要敢于担当、善于作为。烂尾楼成因复杂,历时较长,往往是所谓的“历史遗留问题”。不能“新官不理旧账”,更不能推三阻四,而是要怀着对群众利益高度负责、对城市发展高度负责的态度,起而行之寻求解决办法。要站稳群众立场,“把屁股端端地坐在老百姓的这一面”,把维护群众利益作为清理整治烂尾楼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听取购房群众、开发商等利益相关方的意见建议,凝聚起共同解决问题的合力。要建立协调机制,调动各相关职能部门和单位参与,协调各有关方面,找准烂尾症结,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在依法保护各方合法利益的前提下,采取多种措施对症施策,推动烂尾楼项目尽快复工、早日交付。

坚持标本兼治,才能防止出现新的烂尾楼。清理整治烂尾楼,要总结梳理治标过程中发现的烂尾原因,分门别类,分清哪些是政府职能部门在规划、审批、监管等环节需要完善改进的,哪些是银行、开发商需要防范的风险,烂尾楼背后有没有作风问题、腐败问题,等等。针对查找出的问题,制定完善相关政策规定,压实职能部门监督管理职责,做好项目审批、建设、验收的全流程指导、服务和监管,积极发挥购房群众监督作用,一旦发现烂尾风险,及时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化解风险。

守护群众安居梦,就要搬掉烂尾楼这个“绊脚石”。安居乐业,是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各级政府和职能部门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积极回应群众期盼,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下大气力治理城市建设中的顽疾,以实际行动体现民生担当,用工作成效赢得群众信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