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微故事 | 重复发放的884.94元

发布时间:2022-11-15 17:13:25   来源:红河州纪委监委

“车组长,您快来看,这3名高中生按规定属于免除学费对象并已享受政策,然而学校再次对他们发放补助经费……”

近期,元阳县委第一巡察组开展巡察工作时,一份《2021年免除南部六县农村普通高中学生学费补助发放学生签名册》引起了他们的注意。

“这个问题得进一步核实,当年的财务报表是重点,还要走访相关人员……”巡察组立即召开组务会研究,安排下一步的工作。

“同学你好!《2021年秋季学期免学费资助学生签名册》《免除南部六县农村普通高中学生学费补助发放学生签名册》上的签名是你本人签写的吗?当年签领了几次?最后一次发放了多少学费补助?”

“签名册上的名字是我本人签写的,发放的补助金我享受了两次,最后一次我领取了221.22元、马同学领取了221.22元、李同学领取了442.5元,合计884.94元……”

与3名领取了学费补助金的学生了解情况后,巡察组决定与财务人员进一步核实情况。

“你好,你们学校对2021年秋季学期的学生资助的规定是如何执行的?”

“都是按照县教育体育局和财政局文件规定发放的。”

“既然按照文件规定发放,为何会出现相同的学生再次重复发放?”车组长将复印的发放凭据放在她面前发问。

在铁的事实面前,她沉默了片刻后说道:“我在收集南部六县农村普通高中学生信息时,排查落实工作不够细致,导致3名学生再次享受了南部六县农村普通高中学生学费补助金。我深感羞愧与自责,以后将深刻反省,杜绝此类情况发生……”

接下来,巡察组对该校近3年的财务凭证进行了地毯式的核查,除了上述问题外,还发现其他违规违纪问题,有关问题线索按程序移交县纪委监委处理。

“对3名学生重复发放的884.94元学费补助金,虽然金额不大,但要经过财务人员、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几道关卡审核,竟然还能顺利发放,暴露出你单位财务管理不规范……”

该巡察组本着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对相关责任人以红脸出汗、咬耳扯袖的方式进行了批评教育,并按程序移交该校党支部开展立行立改,结合实际完善经费审批管理制度,加强对经费发放的内控管理。3名学生表示,会立即退还重复领取的补助金。学校会计出纳、分管财务领导、主要领导均表示,今后一定引以为鉴,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元阳县纪委监委  高天文 || 责任编辑  王云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