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胜:分类施策抓整改 促进巡察成果转化应用

发布时间:2022-10-21 17:38:05   来源:丽江市纪委监委

近年来,永胜县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巡视巡察工作方针,始终把推动解决问题作为开展巡察工作的落脚点,坚持边巡察边总结边完善,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逐步探索形成责任落实、提醒谈话、强化督查、通报曝光等制度和做法,推动巡察反馈问题整改。

压实工作责任,推动问题整改。该县进一步压实被巡察党组织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和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责任、县纪委监委和县委组织部巡察整改日常监督责任、相关职能部门监管责任和推动巡察成果运用责任、县委巡察机构统筹督促责任;制定《县委巡察机构与县纪委监委有关部门协作配合机制》等四项制度,为统筹推进监督贯通融合,深化巡察与纪检监察、审计、信访、编办等工作协作配合,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建立健全业务、人员、资源、成果共享机制,进一步形成监督合力,提升监督质效。

开展提醒谈话,推动问题整改。该县针对县委“书记专题会”听取每轮巡察工作情况汇报时点出的重点人、重点事和重点问题,以及被巡察党组织存在的政治站位不高、思想认识不到位、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不重视、第一责任人责任履行不到位、巡察反馈问题任务分解不细、责任压实不够、举一反三抓整改不到位、部分问题整改不彻底等问题,从十四届县委巡察开始,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参加巡察反馈会并对问题反映突出的部分被巡察党组织班子成员开展提醒谈话,言明责任,提出要求,推动整改。十四届县委巡察以来,已对2个乡镇党委和6个县直部门党组织班子成员开展提醒谈话50人次。

严格审核把关,推动问题整改。每轮巡察反馈后的集中整改阶段,全县各被巡察单位会严格按程序和时限要求,将巡察整改方案和整改进展情况报告报送至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分别报送至县纪委监委、县委巡察机构进行审核把关,再由县委政府分管领导审阅。通过严格审核把关,压实巡察整改审核和监督责任,推动问题逐个解决,制度逐项完善。

强化工作复盘,推动问题整改。在十三届县委巡察全覆盖的基础上,全县各被巡察单位对整改情况进行全面复盘,建立未完成整改事项工作台账,对未完成整改的问题进行全面分析研判,制定未完成整改事项重点督办机制,持续跟踪督促、持续推动问题整改,直至全面清零。十三届县委巡察以来共反馈问题1298个,持续推动整改1253个,整改完成率达96.5%。(张忠辉 || 责任编辑  李品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