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某某,这个名字有点眼熟……”去年9月,江城县委第二巡察组对县发改局开展巡察,巡察组组长在查看公务接待台账时,看到一张由康平镇勐康村村委会出具的公务接待函上有黄某某的名字,似乎在哪里见过。
“组长,我记得他原来是康平镇勐康村村委会主任,好像2018年就考到曲水镇政府工作了。”副组长说道。
“你确定他2018年就考走了吗?”组长认真查看了那张公务接待函的落款时间。
“确定!”副组长通过电话跟黄某某核实后,再次确认。
组长眉头紧锁:“那就奇怪了,康平镇勐康村出具的2019年4月12日的公务接待函上怎么还有他的名字?”
组长立即安排所有组员仔细翻阅公务接待台账。
结果令人瞠目结舌。巡察组共发现了13张以接待勐康村村委会主任黄某某为名义的公务接待函,接待时间均在2019年,而黄某某2018年9月以后就在曲水镇工作,不应该出现在这13张公务接待函上。
为了弄清楚事情的来龙去脉,巡察组马上调整分工,组员继续翻阅台账资料,寻找蛛丝马迹,组长和副组长则从常规巡察谈话入手找线索。
巡察组组长把13张公务接待函齐刷刷地放在康平镇勐康村现任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张某某面前,开门见山地问道:“2019年黄某某已经不在勐康村担任村主任,为什么你们村出具的接待函上还写着‘接待村委会主任黄某某’?”
根据张某某的解释,这些接待函是县发改局李某写的,2019年1月至10月,勐康村村委会工作人员多次到县发改局参加政策性移民征地工作会议,从中产生了接待餐费。
“李某曾经找我说过,需要几张公务接待函,还要盖我们村委会的章,但是我没有看过接待函的内容,不清楚具体的情况。”
“你作为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难道不清楚公函管理制度?不经审核把关就随意开出公函,这不是给‘餐桌腐败’提供可乘之机吗?”
“的确是我工作做不到位,没有认真审核公务接待函的内容。”面对巡察组,张某某主动承认了自己的错误,并表示以后会加强审核把关。
随即,巡察组找到县发改局李某谈话。
“黄某某已于2018年9月就到曲水镇政府工作了,为什么你们还在接收以接待勐康村村委会主任黄某某为名义开具的接待函?”
“这些接待函是我找张某某补办的,上面的内容也是我自己填的。我以为黄某某还是勐康村村委会主任,就写了他的名字,没想到他已经到曲水镇工作了。”李某坦言。
很显然,他还没有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
“小李同志,在这件事上,你已经犯了两个错误:第一,你没有认真贯彻执行接待报销相关制度,违规先行接待再补办接待函;第二,你作为接待报销经办人和审核人,没有认真对报销事项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巡察组组长语重心长地向李某解释。
很快,巡察组理清了问题线索,并交由县纪委监委处理。最终,县发改局分管财务副局长、会计、出纳及李某受到不同程度的组织处理,并在全县范围内通报批评。
为深化标本兼治,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巡察组将该问题反馈给派驻纪检监察组,充分发挥近距离、全天候、常态化监督的优势,督促全县各级各部门对照案例,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同时,督促县财政局等职能部门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建立健全派出公函审批制度,堵塞虚开、补开、乱开漏洞,推动公务接待规范化管理,让隐形“四风”无处遁形。(江城县纪委监委 雷红艳 || 责任编辑 李羽佳)